huthuthike
发表于 2015-6-25 04:13:00
引用56楼 @趔趄狼一 发表的:
@katyguo 以前孙继海就是和人和集团签的,不是和俱乐部签的
2014年9月以后这种做法在全球范围内属于违规。欧洲足联和国际足联明确提到了这种做法无效。球员的合同是球员和俱乐部签署,没有第三方可以施加影响或者部分拥有球员的所有权。所谓球员的“所有权”必须100%属于某个俱乐部.
具体实施过程中因为已经存在的老的合同问题,可能需要3年左右完全杜绝。新的合同不允许第三方影响。
藏可汗
发表于 2015-6-25 05:22:00
学xizhe 销售型边前卫
深南夜色
发表于 2015-6-25 05:23:00
引用47楼 @sivok 发表的:
国安边前卫不怎么缺人的
能力强的没有
DoubleTap
发表于 2015-6-25 06:45:00
希望转会作废孙可再踢半年然后自由转会去个强队。一来为了多看半年江苏的自家孩子踢球,二来希望给舜天高层一个教训,不要抱侥幸心理了,想占人便宜最后会吃亏,不拿出点志气来最后啥也得不到。
sail2000
发表于 2015-6-25 06:47:00
引用10楼 @pf714 发表的:
恒大收了算了
凭啥子哟?
别摸了哥哥
发表于 2015-6-25 06:49:00
孙可也没什么损失吧,2000万签字费已经拿了,不管年薪是1000还是800,不管是权健还是泰达,只要有合同,你不让我上一场,也得给我年薪,大不了老子宣布退役,然后去国外小俱乐部混混,孙可才是赢家
朝鲜人民
发表于 2015-6-25 06:52:00
已经确认
1.和江苏签的是泰达俱乐部,
2. 钱已经到账
也就是说,对江苏来说,人已经出去
不确认的是孙可合同和谁签的
我也不知道后面会怎么发展。。。。泰达指责大保健伪造合同?
战术点球
发表于 2015-6-25 07:13:00
引用39楼 @深南夜色 发表的:
恒大已经很拥挤了,倒是国安急需这类型的球员
国安边路臃肿成啥了,张宋于陈,还不算自己王皓,李翰博
战术点球
发表于 2015-6-25 07:17:00
引用61楼 @藏可汗 发表的:
学xizhe 销售型边前卫
卖多少鞋垫能把6600W卖回来………稀哲好歹卖得是车
chrisnio
发表于 2015-6-25 07:17:00
从这件事看,孙可是最大输家
幺幺二八
发表于 2015-6-25 07:19:00
这种肯定有天津俱乐部敲章的,江苏还没傻到和赞助商签转会合同。
湖北老球迷
发表于 2015-6-25 07:25:00
引用70楼 @幺幺二八 发表的:
这种肯定有天津俱乐部敲章的,江苏还没傻到和赞助商签转会合同。
对,上面所有人说了那么多,都没有看过合同。合同舜天这边没问题,权健那边是谁签的字,谁盖的章?如果是盖的权健集团的章,那么这个合同是不合法的,中国足协不会认账。如果盖的是泰达俱乐部的章,那么不管权健和泰达如何斗争,合同都是成立的,只是影响孙可注册而已,和舜天没有一毛钱关系。所以这件事,大输家是孙可,不管是哪种可能,受影响最大的都是孙可。又是一个被贪婪妻子毁掉的球星。
ase2009
发表于 2015-6-25 07:34:00
除了钱,孙可恐成最大输家
mthycs
发表于 2015-6-25 08:03:00
引用23楼 @acfun999 发表的:
这就是问题,虽然大家都在喷泰达,可是权健并不是股东,只是赞助商。他参与泰达管理就是鸠占鹊巢,无凭无据。
他想主事应该找泰达谈收购,买个孙可就要参与俱乐部管理不合理,泰达投资这么多年花的钱远超6600万,怎么可能权健拿了6600万就听他的
所以这件事泰达真未必理亏,孙可签约照片只有权健的人,哪家俱乐部转会赞助商负责签约?
这就跟很多南美球员的情况类似了,球员不属于俱乐部,而是属于某个企业甚至经纪人。比如早年间的特维斯、内马尔。
深南夜色
发表于 2015-6-25 08:10:00
引用67楼 @战术点球 发表的:
国安边路臃肿成啥了,张宋于陈,还不算自己王皓,李翰博
这些人的能力都跟孙可有不小的差距吧,张成栋更适合左后卫,宋博轩体能有限,于大宝单干能力不如孙可……孙可的能力去国安打主力没问题,还可以解决反击没速度、边路突破不利的问题
czxl
发表于 2015-6-25 08:13:00
引用63楼 @DoubleTap 发表的:
希望转会作废孙可再踢半年然后自由转会去个强队。一来为了多看半年江苏的自家孩子踢球,二来希望给舜天高层一个教训,不要抱侥幸心理了,想占人便宜最后会吃亏,不拿出点志气来最后啥也得不到。
为什么不是给孙可个教训,人心不足蛇吞象,为多赚200w传销的贼船也敢上。
来自宇宙喵星人
发表于 2015-6-25 08:15:00
引用11楼 @katyguo 发表的:
可以吧,权健的员工身份。又不是只有俱乐部才能签球员
玩过FM ,记得里面有一个球员的所有权 ,俱乐部可以出售球员的一部分所有权给经纪人 ,也就是说 ,只要有球员所有权 ,不是俱乐部也可以买人 ,例如,某个经纪人合伙开的公司就买了一大堆球员的所有权 ,然后再倒手卖给其他俱乐部 ,这是说到底还是球员的所有权在谁手里球员就是谁的人 ,球员的所有权不在俱乐部手里 ,俱乐部想要也只能掏钱买 。
tnt_xiao7
发表于 2015-6-25 08:16:00
結果是三個
1:政府查封傳銷團伙
2:泰達罰3分
3:孫可繼續留舜天
JohnPetrucci
发表于 2015-6-25 08:18:00
引用1楼 @katyguo 发表的:
跟孙可签约的是权健吧,那孙可就已经不是舜天的人也不是泰达的人而是权健的人了。权健要么租借出去要么就让孙可去权健集团打工吧
关键权健有没有签球员的资格。。。如果真的只是跟权健签的合同,那这个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吧
huthuthike
发表于 2015-6-25 08:18:00
引用76楼 @来自宇宙喵星人 发表的:
玩过FM ,记得里面有一个球员的所有权 ,俱乐部可以出售球员的一部分所有权给经纪人 ,也就是说 ,只要有球员所有权 ,不是俱乐部也可以买人 ,例如,某个经纪人合伙开的公司就买了一大堆球员的所有权 ,然后再倒手卖给其他俱乐部 ,这是说到底还是球员的所有权在谁手里球员就是谁的人 ,球员的所有权不在俱乐部手里 ,俱乐部想要也只能掏钱买 。
你去查一下国际足联的转会细则,从去年起已经不允许第三方和球员签合同了。必须是俱乐部。所以所谓的“所有权"就是球员工作合同,只能和泰达俱乐部(法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