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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问。权健怎么签下孙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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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路狗熊 发表于 2015-6-25 0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版:江苏青年误入传销陷阱 进退两难就业前途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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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L2 发表于 2015-6-25 09: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楼主想问的是为什么权健有代表俱乐部签约的资格,却没有注册的资质?说实话我也搞不懂这件事。如果权健没有代表泰达俱乐部签约的资格,那么这个转会合同其实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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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西奇 发表于 2015-6-25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设权健没有泰达法人代表签字和公章还能和舜天签约,如果舜天工作人员不是法盲,就只有一种情况,权健手上有泰达俱乐部官方的正式授权转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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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L2 发表于 2015-6-25 09: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2楼 @博格西奇 发表的:
  假设权健没有泰达法人代表签字和公章还能和舜天签约,如果舜天工作人员不是法盲,就只有一种情况,权健手上有泰达俱乐部官方的正式授权转会委托书

   有可能是这么回事儿。泰达委托权健去谈转会的事情。但是签完之后发现,孙可的薪水太高,泰达俱乐部负担不起,而权健以此相要挟要求掌控俱乐部。这个当娘他妈交的合同相符,万达出薪水,但是不给交税,足协事后发现这笔税是个天文数字,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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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西奇 发表于 2015-6-25 0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足协对于球队转会纠纷,作为主管单位有必要出面了解并澄清,趁此机会赶紧把漏洞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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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L2 发表于 2015-6-25 0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3楼 @PLL2 发表的:
   有可能是这么回事儿。泰达委托权健去谈转会的事情。但是签完之后发现,孙可的薪水太高,泰达俱乐部负担不起,而权健以此相要挟要求掌控俱乐部。这个当娘他妈交的合同相符,万达出薪水,但是不给交税,足协事后发现这笔税是个天文数字,后悔也来不及了。

   语音输入法录入失败。中间应该是和卡马乔的合同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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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joezhai 发表于 2015-6-25 0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5楼 @老乱人 发表的:
这个不是我想讨论的重点。我只是觉得孙可是一个职业球员,不是一个普通的签劳动合同的单位职工,权健不是一家职业足球俱乐部,不依托泰达俱乐部的话有资格和权利签足协注册的职业球员吗?

当初德罗巴的合同据说也是和朱骏的公司签的,类似的合同不奇怪,有问题的是孙可自始至终都没有和泰达俱乐部的人有沟通,否则怎么会搞出这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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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西奇 发表于 2015-6-25 0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LL2 猪三当年为那块地也是这个手段,要么俱乐部给我,我出钱,要么先将你一军,这些人都是为一己私利置球迷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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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鲁鲁修 发表于 2015-6-25 0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泰达方面承认了这笔转会,舜天和孙可也不是傻的。权健转会费肯定已经给了。
但关键肯定是后来权健以此为要挟,想进一步控股。
孙可转会没问题,已经是天津俱乐部的人,但泰达方面无力支付五年1000万的高薪,所以卡在这里了。
就相当于权健买了孙可,孙可是泰达的人了,但现在处于欠薪状态,天津泰达因此没有注册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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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idfire 发表于 2015-6-25 0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人沾上传销,都要脱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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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幺二八 发表于 2015-6-25 09: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6楼 @joejoezhai 发表的:

当初德罗巴的合同据说也是和朱骏的公司签的,类似的合同不奇怪,有问题的是孙可自始至终都没有和泰达俱乐部的人有沟通,否则怎么会搞出这样的笑话?

有人科普过,现在球员只能和俱乐部签约,不能和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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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人民 发表于 2015-6-25 09: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2楼 @博格西奇 发表的:
  假设权健没有泰达法人代表签字和公章还能和舜天签约,如果舜天工作人员不是法盲,就只有一种情况,权健手上有泰达俱乐部官方的正式授权转会委托书

现在的消息汇总出来就是确认的是
舜天的转会协议是和泰达俱乐部签的。。转会费也收到了。。也就是说 孙可已经出去了。。。 他是泰达的人,泰达不给他注册也是泰达的问题。
至于孙可的合同是和权健还是泰达签的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是无论如何,如果权健甩手了。泰达不认和孙可的合同,孙可如果三个月收不到钱就是自由身吧。
至于权健现在淘的6600, 那也是大保健和泰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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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西奇 发表于 2015-6-25 1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可不亏  1000W签字费到手  每年800W年薪也是白拿  再拖着不注册就恢复自由身 投奔别队又能拿一笔签字费
舜天不亏 6600W转会费到手 怎么都是赚了
权健不亏  6600W打了个广告 全国皆知  比在CCTV买广告便宜多了

最大的输家就是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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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西奇 发表于 2015-6-25 1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8楼 @B鲁鲁修 发表的:
肯定泰达方面承认了这笔转会,舜天和孙可也不是傻的。权健转会费肯定已经给了。
但关键肯定是后来权健以此为要挟,想进一步控股。
孙可转会没问题,已经是天津俱乐部的人,但泰达方面无力支付五年1000万的高薪,所以卡在这里了。
就相当于权健买了孙可,孙可是泰达的人了,但现在处于欠薪状态,天津泰达因此没有注册球员。

   连续欠薪三个月,可以申请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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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西奇 发表于 2015-6-25 1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1楼 @朝鲜人民 发表的:

现在的消息汇总出来就是确认的是
舜天的转会协议是和泰达俱乐部签的。。转会费也收到了。。也就是说 孙可已经出去了。。。 他是泰达的人,泰达不给他注册也是泰达的问题。
至于孙可的合同是和权健还是泰达签的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是无论如何,如果权健甩手了。泰达不认和孙可的合同,孙可如果三个月收不到钱就是自由身吧。
至于权健现在淘的6600, 那也是大保健和泰达的问题。

   很赞同,但是这种说法怎么觉得泰达这么小家子气,所以我一直认为权健,泰达和天津郑腐台面下的交易所导致的矛盾,满足不了,当然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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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714 发表于 2015-6-25 1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1楼 @朝鲜人民 发表的:

现在的消息汇总出来就是确认的是
舜天的转会协议是和泰达俱乐部签的。。转会费也收到了。。也就是说 孙可已经出去了。。。 他是泰达的人,泰达不给他注册也是泰达的问题。
至于孙可的合同是和权健还是泰达签的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是无论如何,如果权健甩手了。泰达不认和孙可的合同,孙可如果三个月收不到钱就是自由身吧。
至于权健现在淘的6600, 那也是大保健和泰达的问题。

   合同如果是泰达正式签的,只是耍小脾气,那毫无疑问,所有过错方都是泰达,权健要是退出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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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joezhai 发表于 2015-6-25 1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16楼 @springsummer 发表的:
舜天肯定是收到钱了,孙可现在也跟舜天没什么关系,转会合同上盖的也是天津泰达的大章
现在纠结的是,权健买完人了,说买人的钱是我借给你的,要不就让我用6000W入股,以后俱乐部我说了算;要不就把钱还我,赞助商我也不做了 ,赞助费也要还我
权健这完全当泰达傻子啊

问题在于这6600万是不是包含在赞助费里面,如果是你说的有道理,如果不是当然要另算,人家权健凭什么白替你泰达掏钱然后什么也得不到啊,到底谁把谁当傻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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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仙衣 发表于 2015-6-25 10: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0楼 @幺幺二八 发表的:

有人科普过,现在球员只能和俱乐部签约,不能和第三方。

球员本身是有自然人和球员双重属性的,工作合同是可以分开的签的,当然要注册成为球员只能和俱乐部签,但不妨碍他签其他的合同。权健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只是没有泰达许可不能让孙可上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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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summer 发表于 2015-6-25 1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14楼 @htao 发表的:

   这和足协有半毛钱关系?足协只要管好准入和球员注册,其他都插手那才可怕呢。这次的事其实也是给所有球员,俱乐部提个醒,飞来横财不好接。这也叫市场化主动调整


监管和插手是两回事吧。监管是事后,插手是事中好么
找了个足协官网上的,这个13年的文已经是关于工作合同的最新文了。


  关于规范参赛单位签订工作合同的通知

各有关参赛单位:

  当前各单位准备参加2013赛季各级联赛的工作正在进行,为有利于参赛单位的管理和建设,保护参赛单位及本单位所有球员、官员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参赛单位与前述人员签订工作合同要求如下:

  1、凡涉及参赛单位与球员、官员及工作人员签订工作合同(未满18岁球员签订培训协议),都应按照《合同法》和《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

  2、参赛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本单位球员、官员及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合同中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生活工作条件和健康保护、教育培训、工作时间、肖像权使用、工资和奖金、福利待遇、义务和纪律、合同解除与否、合同终止、违反工作合同的责任、合同争议及其他有关内容。

  3、正式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应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给乙方本人,一份由甲方保存,一份交中国足协注册部门备案。

  4、签订合同的基本程序:由甲方将合同内容起草完毕后,将该合同草案与乙方所有个体进行协商;经协商对所有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由双方各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参赛单位应加盖骑缝章。

  (1)作为乙方存留与单位之间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原件是自身正当的权利;如果参赛单位(甲方)以任何理由不给合同原件或全部收回(或以到其他部门盖章为由)的,乙方可以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等部门举报。对于情况属实的联赛管理部门将给予严肃处理。

  (2)作为中国足协备案的合同将用于了解俱乐部总体情况,原则上不提供查询。因此要求合同甲乙方妥善保存已经双方确定无误并完成签署手续的合同原始文件。

  (3)合同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合同的甲乙双方中有一方不但违约而且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更将受到严肃处理。

  (4)如有单位希望得到合同范本作为参考,可联系本参赛单位隶属的中国足协所属会员协会。

权健跟孙可已经签了合同,现在舜天官宣了,权健官宣了,央视都报道了。合同肯定得备案到足协。权健如果撇开泰达作为赞助商越权与孙可签订合同,那么是完全的违规,权健不属于参赛单位。那么足协完全可以进行处理。但现在足协没有声音,默认舜天官宣,权健官宣不去处理,这不是摆明着,要不泰达确实作为参赛单位在合同上盖了章,符合规定。但泰达现在撕逼了不愿意让孙可注册不想付孙可工资。要不就是泰达根本没签合同,完全是权健签了。那么属于完全违规,但足协就没去监管处理这次违规转会。足协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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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人民 发表于 2015-6-25 1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7楼 @pf714 发表的:
问题在于这6600万是不是包含在赞助费里面,如果是你说的有道理,如果不是当然要另算,人家权健凭什么白替你泰达掏钱然后什么也得不到啊,到底谁把谁当傻子啊

这就看你怎么看了,如果这笔钱的代价,事先权健跟泰达说好了,用以入股或者俱乐部话语权作为交换,那当然是泰达翻脸不认人,做得不对
但如果权健说,我赞助6600W引援,等到一切搞定了,来一句,你必须让我控股,否则把钱还我,这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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