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月18日下午,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足球比赛组织与参赛报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全文
各有关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
自《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2015年3月发布以来,我国足球事业的发展进入一个全新时期,各级政府部门、各行各业支持、参与足球运动的热情空前高涨,各类足球国际交流比赛与活动日趋繁多。我会对各地积极推进青少年足球开展、加强国际足球赛事交流所取得的成果表示高度赞赏,并予以鼓励与肯定。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近期国内举办的个别青少年足球国际赛事交流活动由于主办单位组织经验不足,赛事安排上缺乏科学与专业的管理,因而暴露出赛事在组织管理、安全保障、竞赛编排等方面的若干问题,客观上对赛事的精彩程度、宣传效果、锻炼价值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也与竞赛组织者、参与者的初衷不符,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对各地举办的青少年足球国际赛事的指导、服务与管理工作非常必要。
根据国际足联和亚足联对国际友谊赛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足协各会员协会所辖管理区域内举办的任何国际性足球比赛,应由会员协会负责向中国足协进行报备;各俱乐部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国际性赛事时,也应向中国足协进行报备。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际足球赛事组织与参赛报备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会员协会应积极鼓励与支持各类国际足球赛事的举办,但同时应加强对赛事组织的指导、服务与监管,确保比赛场地、设施等条件符合足球比赛的标准与安全要求,在竞赛组织、赛程编排、水平匹配等方面要加强专业性指导。
二、各会员协会所辖管理区域内举办的各年龄、各级、各类国际性足球比赛(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比赛、退役运动员元老赛、教学赛、青少年比赛、女足比赛及双边或多边交流比赛等),均应严格按照《国际足联国际友谊赛管理规程》、《亚足联国际友谊赛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由会员协会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足协提交合格、完备的备案文件与材料。如未经我会批准,上述国际性比赛在各会员协会所辖管理区域内举行,相关会员协会将受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相应处罚。
三、各级俱乐部参加国际比赛应严格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足球俱乐部出国参赛报备的管理办法》向中国足协进行报备。如未经我会批准,参加上述各类国际比赛,俱乐部将受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相应处罚。
四、各级裁判员如执法未经中国足协授权的上述国际比赛,将受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相应处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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