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White
发表于 2015-1-9 12:04:00
北美jr表示,nycfc的主页一直是用葫芦娃和兰8做宣传的。另外他们的社交平台最后一条消息是新年1号兰帕德帮助曼城取胜
那时强手
发表于 2015-1-9 12:05:00
引用67楼 @happylina1 发表的:
兰帕德是和城市集团签的合同,纽约城要到今年3月才有比赛,所以不能注册纽约城,兰帕德注册了曼城,在曼城踢球,比利亚注册了墨尔本城,在那边踢球。如果兰帕德在曼城踢的不好,纽约有比赛一样去纽约,踢的好,曼城才和纽约城协商留下兰帕德。集团签下球员,审时度势调配人手,关别家谁什么事,还有什么兰帕德人品不人品的,扯远了。
很多人只会主观猜测,不会客观解读~
那时强手
发表于 2015-1-9 12:07:00
引用81楼 @WilWhite 发表的:
北美jr表示,nycfc的主页一直是用葫芦娃和兰8做宣传的。另外他们的社交平台最后一条消息是新年1号兰帕德帮助曼城取胜
葫芦娃也还在墨尔本~
他俩现在都是城市集团的员工,被派到曼城、纽约还是墨尔本,老板说了算
WilWhite
发表于 2015-1-9 12:15:00
引用83楼 @那时强手 发表的:
葫芦娃也还在墨尔本~
他俩现在都是城市集团的员工,被派到曼城、纽约还是墨尔本,老板说了算
引用83楼 @那时强手 发表的:
我觉得葫芦娃肯定是会去纽约的,毕竟和英超不是一个档次没什么证明自己的价值不如去拓荒
我行我上吧
发表于 2015-1-9 12:15:00
引用65楼 @Boca_Juniors 发表的:
看了几篇英文新闻,觉得还是那个媒体见面会坑了很多人。
兰帕德当时是和City Football Group签的主合同,合同中的主要约定是兰帕德可以为CFG旗下的俱乐部效力(NYC或者MC)。请注意这个是主合同,接下来无论和MC还是NYC签都是受该主合同约束的。如果先和MC签了一年合同,那么就要履行完这一年合同后再去NYC效力。主合同上就是这么规定的。
签完合同后,兰帕德在纽约召开了见面会,也就是说他最开始是想和纽约签。但后来估计是曼城考察了兰帕德的状态,觉得他可以为曼城效力,那就先来曼城试试吧。
这里需要提醒几点:
1. 兰帕德在签完主合同之后、和CFG旗下任何俱乐部签合同之前是有绝对独立的选择权的,也就是说他无论选择签NYC还是MC都是他的权利;
2. 无论签NYC还是MC,合同性质不限,租借或转会看双方意愿。曼城最开始签的是租借合同,但既然双方都很满意,那么合同是可以跟进修改的,改成转会这个没什么问题,而且没有违反主合同的规定。
我必须称赞CFG主合同的起草者,这个合同看似模糊,但这种模糊性就给了公司旗下的球员调动提供了很大便利。他们不存在法律上的欺诈问题,但存在道德上的欺骗问题,就是那个新闻发布会和后来发生的事情欺骗了纽约城的拥趸们。切尔西球迷虽然不爽,但这事儿和你们没啥直接关系。
这个理解不对,微博有人普及了,FIFA规定球员必须注册在某一俱乐部下面,这种某集团拥有球员再分配给旗下俱乐部的方式不被国际足联和各个联赛管理机构认可。
高山秋
发表于 2015-1-9 12:28:00
看了一下,意思是兰帕德一开始是和那个老板的足球集团签约(旗下包括多支球队)他可以选择为其中任何球队效力……只能说一开始的宣传有偏差,土豪确实机智,只可惜再机智锅还是造出来了。
至于罗列英媒题目的……能别有时痛批英媒不靠谱有时又甩英媒题目吗。
斯坦福木兰
发表于 2015-1-9 12:28:00
引用85楼 @我行我上吧 发表的:
这个理解不对,微博有人普及了,FIFA规定球员必须注册在某一俱乐部下面,这种某集团拥有球员再分配给旗下俱乐部的方式不被国际足联和各个联赛管理机构认可。
本来就是没有法律上违规,只是道德诈骗而已。合同没问题,不然他就没法踢球了。
策马笑东风12138
发表于 2015-1-9 12:32:00
[作者去小黑屋休息了]希望您注意自己的言行,遵守论坛版规
禁言原因:
兰帕德太垃圾了
摇晃的莴苣菇凉
发表于 2015-1-9 12:37:00
看了一下原文,去年七月纽约城宣布和兰帕德2年合同,不久之后曼城宣布租借。可是现在又说曼城和纽约城、城市集团和纽约城都没有关于兰帕德的合同。这不是搞笑吗,,,
最开始的纽约城那个宣布就是错的,后来也就将错就错。
希望这件事好好解决,快点平息吧。
webberyang
发表于 2015-1-9 12:44:00
温格:”去曼城从伦敦出发比较近“
当初被好多人喷呢。。。。。。。
飘扬的风铃
发表于 2015-1-9 12:53:00
引用1楼 @Boca_Juniors 发表的:
看了几篇英文新闻,觉得还是那个媒体见面会坑了很多人。
兰帕德当时是和City Football Group签的主合同,合同中的主要约定是兰帕德可以为CFG旗下的俱乐部效力(NYC或者MC)。请注意这个是主合同,接下来无论和MC还是NYC签都是受该主合同约束的。如果先和MC签了一年合同,那么就要履行完这一年合同后再去NYC效力。主合同上就是这么规定的。
签完合同后,兰帕德在纽约召开了见面会,也就是说他最开始是想和纽约签。但后来估计是曼城考察了兰帕德的状态,觉得他可以为曼城效力,那就先来曼城试试吧。
这里需要提醒几点:
1. 兰帕德在签完主合同之后、和CFG旗下任何俱乐部签合同之前是有绝对独立的选择权的,也就是说他无论选择签NYC还是MC都是他的权利;
2. 无论签NYC还是MC,合同性质不限,租借或转会看双方意愿。曼城最开始签的是租借合同,但既然双方都很满意,那么合同是可以跟进修改的,改成转会这个没什么问题,而且没有违反主合同的规定。
我必须称赞CFG主合同的起草者,这个合同看似模糊,但这种模糊性就给了公司旗下的球员调动提供了很大便利。他们不存在法律上的欺诈问题,但存在道德上的欺骗问题,就是那个新闻发布会和后来发生的事情欺骗了纽约城的拥趸们。切尔西球迷虽然不爽,但这事儿和你们没啥直接关系。
一个人可以很两个独立的公司法人签两份合同??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高山秋
发表于 2015-1-9 12:55:00
引用89楼 @摇晃的莴苣菇凉 发表的:
看了一下原文,去年七月纽约城宣布和兰帕德2年合同,不久之后曼城宣布租借。可是现在又说曼城和纽约城、城市集团和纽约城都没有关于兰帕德的合同。这不是搞笑吗,,,
最开始的纽约城那个宣布就是错的,后来也就将错就错。
希望这件事好好解决,快点平息吧。
多翻翻英媒,别光看楼里这篇……
最开始说签纽约城可以说是被那个发布会误导了,实际签的是那个足球集团。纽约城因为那个发布会可以说流量增大……
所以说罗列前几个月英媒的标题根本没什么用,因为媒体的消息并不正确
那时强手
发表于 2015-1-9 13:01:00
引用84楼 @WilWhite 发表的:
引用83楼 @那时强手 发表的:
我觉得葫芦娃肯定是会去纽约的,毕竟和英超不是一个档次没什么证明自己的价值不如去拓荒
兰帕德也很可能下赛季会去纽约啊,留曼城99%是因为竞技状态好
gingermoggy
发表于 2015-1-9 13:06:00
英超的官方声明,谁给个链接?
holytrio
发表于 2015-1-9 13:12:00
引用94楼 @那时强手 发表的:
兰帕德也很可能下赛季会去纽约啊,留曼城99%是因为竞技状态好
搞了这个事情,基本他去不成纽约了。
大黑将之
发表于 2015-1-9 13:19:00
如果说兰八和集团签订的合同,那么曼城租借是从哪里租?据我所知,只有俱乐部间才可能存在租借的关系吧。而曼城和纽约官方公然宣称一种并不存在的合同关系,特别是这种关心还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真的没有问题吗?
mancityv5
发表于 2015-1-9 13:26:00
兰帕德得益于曼城众多的优秀的传控球的曼城队员和本身踢球属性,射门效率高,射门方式多,对球线路飞行把握好。
所以,兰帕德焕发了第二春。替补上场时间短,上场就进球。
曼城的技战术打法,围绕边路,倒三角,或者底线传中到禁区或者禁区前沿。这个时候,就差射门之点睛之笔的动作。
兰帕德的长处,中路得球,摆腿,加力,射门,进球。
一位球员,能在最佳的位置上,体现自身的价值,何其美哉啊!尚且一位即将退役的,结束自己的职业足球生涯的球员,留在曼城,该是多美的回忆。
大家,从兰帕德球员,本身的角度来理性思考他的选择。
看到传奇,在创造历史,难道你不乐意?
都是英超的拥趸,在乎的是传奇还在英伦,奇迹还在明天。
mancityv5
发表于 2015-1-9 13:33:00
理性的去分析:
1,球员,兰帕德,得到一份好工作。
2,俱乐部,老板,给了球员一个好待遇和位置。
3,英超,联盟,给了众多的世界球迷,一个期待。
4,球迷,媒体人,有了评球的资料来源。
5,英格兰,国家,可以多收税。
大家,都要存有成人之美。于多方有利,何乐不为。
人尽其才,方能物华天宝。
[ 此帖被mancityv5在2015-01-09 13:43修改 ]
那时强手
发表于 2015-1-9 13:43:00
引用96楼 @holytrio 发表的:
搞了这个事情,基本他去不成纽约了。
你有内幕?老板说了算啊,踢完这个赛季,如果状态踢不了英超了,不去纽约就是墨尔本,合同签着呢
李运好桑苏
发表于 2015-1-9 22:08:00
引用139楼 @.vale. 发表的:
纽约FC本来也就是个皮包公司,一个不存在的俱乐部怎么签约
既然纽约FC是皮包公司,皮包公司还突然在异国他乡冒出这么多苦大仇深的纽约FC球迷啊!
还有你他妈的连球队名都拼错了是纽约城!下回记得把自己主队名记全乎了!切尔西兼纽约FC球迷!
还有你是不是也对兰帕德伤心的路人转粉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