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19日,中国足协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对辽宁足球俱乐部沈阳宏运队运动员冯伯元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冯伯元因击打对手面部将遭到禁赛3场、罚款15000元的处罚。
文件中提到: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组报告,比赛录像及当事人的书面说明等,当比赛进行到第88分钟,辽宁足球俱乐部沈阳宏运队运动员冯伯元使用过分力量击打对方运动员面部,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5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辽宁足球俱乐部沈阳宏运队运动员冯伯元参加2016年中超俱乐部预备队联赛的比赛3场;
二、罚款人民币1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