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阿斯报》报道,国家法院的何塞-德拉马塔法官将在本周二就内马尔转会一案传唤前巴萨体育总监苏比萨雷塔,前巴萨足球总监劳尔-桑耶易,和前俱乐部总经理安东尼奥-罗希奇。
传唤的原因是DIS公司指控内马尔的转会存在腐败现象,包括非正式行为和伪造合同。内马尔的父亲在2014年11月做声明时曾指出巴塞罗那与自己洽谈的人正是桑耶易。
巴西人还在桑托斯效力时,巴西投资公司DIS拥有其百分之四十的所有权。此前在2月初,内马尔的父亲、巴萨现主席巴托梅乌以及前主席罗塞尔也都受到了法庭的传唤。内马尔的父亲当时表示儿子没有参与到交易谈判之中。
“低于转会市场价格”
法官表示:在六月份,拥有球员百分之四十所有权的DIS曾提起诉讼,原因是巴萨在2013年可以通过“优先竞争”和“低于转会市场价格”的方式获得球员的所有权。
法官也表示:2013-2014赛季的这次球员转会可能会“打破了转会市场的自由竞争”。去年十月,第四裁判法庭开始了对此事的调查,因为此事中存在“犯罪意图”。
罗塞尔和巴梅托乌在2011年11月与内马尔和他父亲的经纪公司N&N签订了私下合约,这使得巴萨在完成内马尔从桑托斯至巴萨的转会后,支付了4000万欧元。
根据条款规定,球员应拒绝所有收到的报价,否则将不支付4000万欧元,另外,当年又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巴萨在12月支付1000万欧元,2013和2014年支付剩余的3000万欧元。
上诉表示这种操作存在腐败行为,因其动机为“脱离正当竞争,让球员以低于市场价,低于其他俱乐部所支付的重金”的方式取得球员的所有权。
对此法官表示,这些操作没有履行球员应当遵从“自由竞争和球员市场交易”的义务。而根据巴西的法律“任何职业球员的转会都取决于球员的同意”。
伪造合同
审理委员会认为在转会过程中至少有两份伪造合同,故意隐瞒内马尔的真实转会费。
第一份“伪造合同”是巴萨将支付790万欧元作为与桑托斯在青年足球方面的合作费,他们会取得桑托斯球员维克托-桑托斯(支付320万欧元)、达席尔瓦(支付180万欧元)和加布里埃尔-巴尔博萨-阿尔梅达(支付290万欧元)的一部分所有权。
第二份伪造合同是内马尔需作为巴萨球员在巴西举办一场友谊赛,如果到时候没能举办的话,巴萨需向桑托斯支付450万欧元。
法官称这两份协议是与球员转会同一时间签订的,这是一份损害了巴西投资公司DIS权益的伪造合同。
法官在去年五月十三号宣称,内马尔的转会过程确实存在舞弊行为,其转会费为8330万欧元,但罗塞尔对此表示否认,他宣称转会费为5710万欧元,检查机关则声称转会费为9480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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