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国足协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对山东鲁能泰山俱乐部官员郝伟的处罚决定。在第14轮山东鲁能泰山同贵州恒丰智诚的比赛后,郝伟因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被足协处以禁止进入中超赛场1场和罚款8000元的决定。
在6月24日进行的鲁能与恒丰智诚赛后,鲁能助教郝伟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表不负责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官员郝伟进入2017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比赛所在体育场馆一场;
二、罚款人民币8000元。
足协表示:比赛胜利是每个参与者所追求的结果,但绝不能以牺牲足球秩序与破坏足球规则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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