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3日,中国足协公布了一系列的处罚决定。其中,由于在和北京中赫国安的比赛下半场中未按时出场导致延迟开球,江苏苏宁易购俱乐部被中国足协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2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中写道:根据比赛监督的报告及俱乐部的书面说明等,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在比赛下半场未按时出场导致延迟开球,对中国足球协会联赛组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作出处罚如下:一、对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予以通报批评;二、罚款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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