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26日,中国足协纪律处罚委员会公布了对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的违规违纪处罚决定。
多处违纪,权健共计被罚16万
处罚一:
多处违纪,权健共计被罚16万
7月19日中国足协杯天津权健主场对阵上海上港。权健未按规定按时到达体育场并提交比赛队员名单,下半场延迟出场时间,影响了正常的竞赛运行秩序。
依据《纪律准则》第105条、第12条及第49条,《中国足协杯竞赛组织工作倒计时程序》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
二、罚款人民币6万元。
处罚二:
多处违纪,权健共计被罚16万
7月19日的足协杯赛中,权健官员加西亚多次朝场内投掷矿泉水瓶,并在比赛第87分钟走入场地内投掷矿泉水瓶,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纪律准则》第105条、第12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队官员加西亚进入2017中国足球协会杯赛的比赛的替补席2场;
二、罚款人民币1万元。
处罚三:
7月23日中超联赛河南建业主场对阵天津权健。权健未按规定按时提交比赛名单,未按时结束赛前热身离场,未按规定时间出休息室,导致开球时间延误,影响了正常的竞赛运行秩序。
依据《纪律准则》第63条、第12条、第49条,《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第27条、第15条,《中超联赛官方倒计时程序》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
二、罚款人民币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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