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士尼翁召开的欧足联会议结束后,欧足联宣布了2019年欧洲国家联赛四强阶段比赛和2020年欧洲杯决赛阶段比赛主办地的选定原则,以及2024年欧洲杯举办国的申办规则和时间安排。
官方:欧足联确定2020年欧洲杯主办地选定原则
欧洲国家联赛的半决赛和决赛将于2019年6月举行,举办地点将从四强成员当中产生,其主要要求为:举办地拥有两座最低容纳3万人的体育场,分别可以举办两场比赛,主要是两场半决赛、三四名决赛和决赛。申办程序将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赛事主办国也将于2018年12月诞生。
2020年欧洲杯决赛阶段比赛的主办城市也在确定中,候选名单将根据申请国的运动优势(假设所有申办国都有参赛资格)、地理位置、安保措施和政治环境四方面来制定。符合上述标准的备选城市将随机搭配成五到六张候选名单,而最终使用的主办城市名单将于2017年11月至12月选定。
会议还通过了2024欧洲杯主办国的申办原则,将允许最多不超过两个国家联合申请并同时成为主办国。递交申请国的最低要求为:拥有至少九至十个体育场,其中,至少有二至三个场地可容纳5万人(最好超过6万人)以上;有三个体育馆可容纳超过4万人以上;有四个体育场能容纳超过3万人观看比赛。
申请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欧洲中部时间):
2016年12月9日:向欧足联递交申请
2017年3月3日:确认申请截止日期
2017年3月10日:宣布候选举办国
2018年4月27日:递交申办材料截止日期
2018年9月:正式选定2024年欧洲杯举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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