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10楼 @魔力奥hp 发表的:
和媒体之前爆出来的基本一样,或者说相互印证。
连签字费之类林林总总83m当然是合理的。问题就出在操作手法上了。本来买卖双方最初目的是14年自由转会,大家一起坑桑托斯。但是如果直接给内马尔4000万签字费,涉及大量的税,罗塞尔这边俱乐部也不好看,会员会有意见。
解决方案就是第三方所有权。内马尔家族注册公司在取得自由身后接管内马尔所有权,巴萨以和内内公司交易的形式取得所有权。但是检察院不认可,认为只是变相的签字费而已,是在逃税。至于提前一年给了桑托斯25m(转会费加变相转会费)以及增加承诺薪资与球探费合作费种种利益输送显然是受到皇马压力匹配皇马的条件,但这不改变性质。
重点就是第三方所有权怎么定性,南美挺普遍的,比如法尔考转会的第三方所有权部分所有方有没有交税呢?如果这块不交个人税是合法的(应该如此),那就是检方不承认内内公司的第三方所有权,认定只是马甲。虽然本质上就是马甲,但只要合法有效就洗白。控辩焦点也会在这里吧。
连签字费83m我也不觉得算什么问题,只不过以前一直说内马尔年薪是700多万,现在看下来却是918万。我看了好几遍原文,那个2013年6月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很清晰的指明两点:1,850万签字费,于13年9月15日支付给内马尔,并且按法律纳税;2.工资从2011年的协定的5年3612.5万提高为5年不低于4590万,也就是年薪918万。
Work contract, signed on June 3rd 2013 by Sandro Rosell and Josep Maria Bartomeu on FC Barcelona’s part and Neymar Jr. and Neymar Sr.(as agent of the player). This contract stipulates the payment of a signing bonus of 8.5 million Euros (paid on September 15th 2013) that wasn’t agreed on in 2011. The Non-Resident Income Tax was paid to the Tax Authority for this amount. The contract also guarantees the player a salary of 45.9 million Euros as a minimum for the 5 year duration of contract, more than the figure agreed on in 2011.[/ol]
年薪918万和原来的722万,到底还是有区别的吧?把签字费林林总总都算到年薪确实没意思。但内马尔事实年薪(不含奖金和签字费)到底是多少,还是值得弄清楚的。我不知道此文章列举的这个45.9m的数据出自何处,是否有什么确凿的依据。我也不相信有些人所谓的,从3612.5万提高到4590万,不过是因为把签字费算进去了,对不起,我看不到这个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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