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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内马尔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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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xiaojmp 发表于 2015-3-29 2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1楼 @前腰7号 发表的:
这4000万实际就是签字费,不管用什么名目就是这么一回事

所以巴萨没交税被起诉啊,1000万包括在4000万之中,检察官认为巴萨没有申报,所以偷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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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梅西 发表于 2015-3-29 2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马尔他爹这是什么样的经济头脑啊!直接活艹罗塞尔
有个“好爹”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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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腰7号 发表于 2015-3-30 0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2楼 @baixiaojmp 发表的:

所以巴萨没交税被起诉啊,1000万包括在4000万之中,检察官认为巴萨没有申报,所以偷税了

实质意义上的签字费,和法律程序认可的签字费,这是有区别的,现在控辩争论的焦点就在这
内马尔的团队就是要4000万,你以什么名目给,他们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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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summer 发表于 2015-3-30 0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前一年,违约金40M,这里面没鬼就怪了,恶心的是,这个锅还要帅在帝托的头上

最让人不爽的是,来了以后直接第一档工资1000W+,完全破坏了队内的工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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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河 发表于 2015-3-30 01: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10楼 @魔力奥hp 发表的:
和媒体之前爆出来的基本一样,或者说相互印证。
连签字费之类林林总总83m当然是合理的。问题就出在操作手法上了。本来买卖双方最初目的是14年自由转会,大家一起坑桑托斯。但是如果直接给内马尔4000万签字费,涉及大量的税,罗塞尔这边俱乐部也不好看,会员会有意见。
解决方案就是第三方所有权。内马尔家族注册公司在取得自由身后接管内马尔所有权,巴萨以和内内公司交易的形式取得所有权。但是检察院不认可,认为只是变相的签字费而已,是在逃税。至于提前一年给了桑托斯25m(转会费加变相转会费)以及增加承诺薪资与球探费合作费种种利益输送显然是受到皇马压力匹配皇马的条件,但这不改变性质。
重点就是第三方所有权怎么定性,南美挺普遍的,比如法尔考转会的第三方所有权部分所有方有没有交税呢?如果这块不交个人税是合法的(应该如此),那就是检方不承认内内公司的第三方所有权,认定只是马甲。虽然本质上就是马甲,但只要合法有效就洗白。控辩焦点也会在这里吧。

对于我们事务所,是实质大于形式,就说结果才是重点,报告上说的很清楚了,最后拿到钱的是内马尔,那中间的马甲什么的当然不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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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rpool64 发表于 2015-3-30 07: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5楼 @springsummer 发表的:
提前一年,违约金40M,这里面没鬼就怪了,恶心的是,这个锅还要帅在帝托的头上
最让人不爽的是,来了以后直接第一档工资1000W+,完全破坏了队内的工资结构

我觉得翻译贴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这份合同同时确保该球员将会在5年合约期间将会得到3612,5w欧元的薪水(年均722,5w)
如果要把签字费啥的算进工资,那等于就是减少转会费。不能两头加一起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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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mi 发表于 2015-3-30 1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马尔这个身价,也不算过分,为什要操作成这样。不过对比一下小法回来转会的过程,觉得罗塞尔对小法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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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纳蒂尼 发表于 2015-3-30 1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1楼 @EricAbidal 发表的:
【原文链接】



楼主渣翻译,用了半个下午翻到后面已经处于半昏睡状态,翻完更没有检查有没有出现错误,各位看官轻拍,有错欢迎指出。建议直接看原文。。。
翻译的本意也只是为了让各位萨米更好地了解这单官司的真相。撕逼的请出门右拐话题区,谢谢合作。



-  
这些是什么鬼?陌陌你是学程序猿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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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Abidal 发表于 2015-3-30 1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9楼 @Samhouston 发表的:
姑娘你胆子好大,敢在巴萨专区这么说话,上次我在梅西专楼里说了一句,尺度可比你的轻多了,就被某人永久封禁,后来去足总投诉才解封。不过为表达鄙人佩服敬仰之情,赞一声“壮士走好!”

要当祥林嫂出门右拐话题区再申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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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EricAbidal 发表于 2015-3-30 1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1楼 @萨纳蒂尼 发表的:



-  
这些是什么鬼?陌陌你是学程序猿的么?。。。

这都什么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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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EricAbidal 发表于 2015-3-30 11: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0楼 @alami 发表的:
内马尔这个身价,也不算过分,为什要操作成这样。不过对比一下小法回来转会的过程,觉得罗塞尔对小法真是……

私下接触球员本身属于违法,理论上若是像帖子里所写内马尔即使没实行合同里所写加盟了其他俱乐部,我相信巴萨也拿内马尔没办法,更没法要回这4000W,毕竟这合同不能放到桌面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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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schen 发表于 2015-3-30 1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7楼 @liverpool64 发表的:

我觉得翻译贴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这份合同同时确保该球员将会在5年合约期间将会得到3612,5w欧元的薪水(年均722,5w)
如果要把签字费啥的算进工资,那等于就是减少转会费。不能两头加一起理解吧。

第一份2011年11月15日的合同内容: N&N公司声称本合同条款写明当2014年内马尔和桑托斯俱乐部之间的合约终止(成为自由球员),N&N公司将会拥有内马尔所有拥有权,并同意将内马尔的拥有权以4000w欧元从2014-2015赛季开段转交给巴塞罗那俱乐部。这份合同同时确保该球员将会在5年合约期间将会得到3612.5万欧元的薪水(年均722.5万欧元)。

很清楚,4000万欧元 与 保障年薪 是两回事,分开陈述和计算的。

之后决定在2013年就 "提前" 引援内马尔,因此巴萨除需要向桑托斯俱乐部购买其拥有权。此外 "为了激励内马尔提早一年加盟巴萨,巴萨需要支付并未规定在2011年合同的 额外奖金。"

一、2013年6月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3份) : 这份合同包括了并没有在2011年达成的 "额外的850万欧元额外奖金"(付于2013年9月15日),同时确保了内马尔将在合约5年期间获得 4590万欧的薪水(年均918万欧元,超过本来在2011年达到的数据)。

二、2013年6月1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4份) : 本合同的条款规定,巴萨将支付150万欧元给予该公司作肖像权权利的转移。

三、2013年6月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6份): 协议包括不管巴萨在未来5年有没有在N&N公司帮助下签下任何球员,巴萨仍需支付5年内总价值200万欧元的佣金(每年40万欧元)。

四、2013年6月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7份): 在未来5年不管N&N公司公司有没有帮助巴萨寻找到任何营销合作伙伴,巴萨都需要支付5年内总价值400万欧元的资金(每年80万欧元)。

以上的内容都很清楚的说明了,那些所谓的赔款 (或实为所谓的签字费,或是额外再签署的各种额外的奖金,或是各种名目的可说是直接付给N&N的款项,都与保证的年薪无关。否则这些加总的总和早已超过保证年薪的数字,难道内马尔和同里的固定薪资,以及令更衣室不满的奖金规定的数字为0 (或是负数)?

(在上面的第一额外金额的说明很清楚的表明了,2013年6月3日更新合同里面,将原来2011年订定的保证5年薪资3612.5万欧元,更动为: 订定 5年期间保证获得4590万欧元的薪水,亦即年均保证年薪为918万欧元,超过原来2011订定的保证的薪水。也就是平均年薪不是你所列的原先2011年合同里的年均722.5万欧元,而是2013年更新的918万欧元才对)

简单的说,也就是内马尔的年薪在计算上(依西班牙检查机构现在的纳税与起诉内容的认知),应该至少是2013年更新合同里的 保证年薪 918万欧元,再加上上面这些 额外给付 的各种金额加总后除以5年的总和才对吧。各种额外金额至少包含: 4000万欧元+850万欧元+150万欧元+200万欧元+400万欧元=5600万欧元,除以5年之后,每年为1120万欧元。

保证年金918万欧元,各种名目的金额平均一年是1120万欧元,最后的实际年薪,至少是2038万欧元才对吧。这可是远远超过梅西、小白、哈维...等梦三功勋的年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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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rpool64 发表于 2015-3-30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5楼 @jschen 发表的:


第一份2011年11月15日的合同内容: N&N公司声称本合同条款写明当2014年内马尔和桑托斯俱乐部之间的合约终止(成为自由球员),N&N公司将会拥有内马尔所有拥有权,并同意将内马尔的拥有权以4000w欧元从2014-2015赛季开段转交给巴塞罗那俱乐部。这份合同同时确保该球员将会在5年合约期间将会得到3612.5万欧元的薪水(年均722.5万欧元)。


很清楚,4000万欧元 与 保障年薪 是两回事,分开陈述和计算的。


之后决定在2013年就 "提前" 引援内马尔,因此巴萨除需要向桑托斯俱乐部购买其拥有权。此外 "为了激励内马尔提早一年加盟巴萨,巴萨需要支付并未规定在2011年合同的 额外奖金。"


一、2013年6月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3份) : 这份合同包括了并没有在2011年达成的 "额外的850万欧元额外奖金"(付于2013年9月15日),同时确保了内马尔将在合约5年期间获得 4590万欧的薪水(年均918万欧元,超过本来在2011年达到的数据)。


二、2013年6月1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4份) : 本合同的条款规定,巴萨将支付150万欧给予该公司作肖像权权利的转移。


三、2013年6月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6份): 协议包括不管巴萨在未来5年有没有在N&N公司帮助下签下任何球员,巴萨仍需支付5年内总价值200万欧的佣金(每年40万欧元)。


四、2013年6月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7份): 在未来5年不管N&N公司公司有没有帮助巴萨寻找到任何营销合作伙伴,巴萨都需要支付5年内总价值400万欧元的资金(每年80万欧元)。


以上的内容都很清楚的说明了,那些所谓的赔款 (或实为所谓的签字费,或是额外再签署的各种额外的奖金,或是各种名目的可说是直接付给N&N的款项,都与保证的年薪无关。否则这些加总的总和早已超过保证年薪的数字,难道内马尔和同里的固定薪资,以及令更衣室不满的奖金规定的数字为0 (或是负数)?


(在上面的第一额外金额的说明很清楚的表明了,2013年6月3日更新合同里面,将原来2011年订定的保证5年薪资3612.5万欧元,更动为: 订定 5年期间保证获得4590万欧元的薪水,亦即年均保证年薪为918万欧元,超过原来2011订定的保证的薪水。也就是平均年薪不是你所列的原先2011年合同里的年均722.5万欧元,而是2013年更新的918万欧元才对)


简单的说,也就是内马尔的年薪在计算上(依西班牙检查机构现在的纳税与起诉内容的认知),应该至少是2013年更新合同里的 保证年薪 918万欧元,再加上上面这些 额外给付 的各种金额加总后除以5年的总和才对吧。各种额外金额至少包含: 4000万欧元+850万欧元+150万欧元+200万欧元+400万欧元=5600万欧元,除以5年之后,每年为1120万欧元。


保证年金918万欧元,各种名目的金额平均一年是1120万欧元,最后的实际年薪,至少是2038万欧元才对吧。这可是远远超过梅西、小白、哈维...等梦三功勋的年薪的!


对啊,额外奖金是在转会费里面啊,并不在工资里面啊。

你把工资从722抬高到千万的话,转会费不就低了么。
巴萨的成本就是83M多的转会费和5年平均每年722万的工资。
你回头转会费算成67M,工资给弄到千万也行啊。反正里外里成本总是那么点。

[ 此帖被liverpool64在2015-03-30 13:43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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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kibel 发表于 2015-3-30 13: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4楼 @EricAbidal 发表的:

私下接触球员本身属于违法,理论上若是像帖子里所写内马尔即使没实行合同里所写加盟了其他俱乐部,我相信巴萨也拿内马尔没办法,更没法要回这4000W,毕竟这合同不能放到桌面上说

私下接触球员是指和球员本人签预售合同,最出名的例子是菲戈,跟经纪人签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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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chen 发表于 2015-3-30 14: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6楼 @liverpool64 发表的:




对啊,额外奖金是在转会费里面啊,并不在工资里面啊。



你把工资从722抬高到千万的话,转会费不就低了么。

巴萨的成本就是83M多的转会费和5年平均每年722万的工资。

你回头转会费算成67M,工资给弄到千万也行啊。反正里外里成本总是那么点。


现在检察机关的认定是将整个金额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给桑托斯等 (在2013年真正拥有内马尔所有权的俱乐部或公司)的转会费,包包含1710万欧元。以及其他各种名目规定的金额,790万欧元(球员拥有优先购买权)、450万欧元(友谊赛)、200万欧元(金球奖奖金),这个才是真正的转会费。 这部分的金额的税务在检察机关的调查里,是没有税务的问题,也没有任何商业诈欺的问题的。


而另一部分是给内马尔及其家族公司N&N的金额,这部分都被视为实际给球员的钱,西班牙的检察机关视为内马尔的实际薪资,但巴萨没有按这样的认定来缴税,所以视为 "漏税",而被罚款和起诉。


另外,检察官对于为何会订定4000万这样的条款? 为何会 "提前" 引援? 为何会有不论N&N有无工作或成效都要给付金额? 这样的条款有疑问,因而对罗赛尔除有漏税的起诉外,还有商业诈欺的起诉罪名。


而巴托梅乌,应讯时就将法官对于为何会要在巴萨董事会没有同意,却执意在2013年提前引援,导致必须付4000万欧元的理由,推给是 "蒂托的意见与决定"。而之后巴萨董事会追认同意提前引援,但设定了引援花费上限,这才有了在2013年6月份短时间内,又再订了各种令人眼花撩乱的合同条款、各种奇怪给付款项的情况。这说明了这些条款和款项的规定就是用来掩人耳目的,实际就是变相给球员的薪资,而也就因此才会被检察机关认定了罗赛尔与巴托梅乌 (两人都有在合同里签名) 有欺瞒董事会和会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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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神下凡 发表于 2015-3-30 14: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内马尔没有错 ;
可罗扣扣这自以为是的小聪明看了之后简直让人想骂人啊 ;
光明正大的买也估计就1亿撑死了吧!
现在这样弄的钱没少花,自己管理层弄得七荤八素的;
外在形象受损,球队竞技及球员状态或多或少都受影响;
简直百害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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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rpool64 发表于 2015-3-30 14: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4楼 @jschen 发表的:


现在检察机关的认定是将整个金额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给桑托斯等 (在2013年真正拥有内马尔所有权的俱乐部或公司)的转会费,包包含1710万欧元。以及其他各种名目规定的金额,790万欧元(球员拥有优先购买权)、450万欧元(友谊赛)、200万欧元(金球奖奖金),这个才是真正的转会费。 这部分的金额的税务在检察机关的调查里,是没有税务的问题,也没有任何商业诈欺的问题的。


而另一部分是给内马尔及其家族公司N&N的金额,这部分都被视为实际给球员的钱,西班牙的检察机关视为内马尔的实际薪资,但巴萨没有按这样的认定来缴税,所以视为 "漏税",而被罚款和起诉。


另外,检察官对于为何会订定4000万这样的条款? 为何会 "提前" 引援? 为何会有不论N&N有无工作或成效都要给付金额? 这样的条款有疑问,因而对罗赛尔除有漏税的起诉外,还有商业诈欺的起诉罪名。


而巴托梅乌,应讯时就将法官对于为何会要在巴萨董事会没有同意,却执意在2013年提前引援,导致必须付4000万欧元的理由,推给是 "蒂托的意见与决定"。而之后巴萨董事会追认同意提前引援,但设定了引援花费上限,这才有了在2013年6月份短时间内,又再订了各种令人眼花撩乱的合同条款、各种奇怪给付款项的情况。这说明了这些条款和款项的规定就是用来掩人耳目的,实际就是变相给球员的薪资,而也就因此才会被检察机关认定了罗赛尔与巴托梅乌 (两人都有在合同里签名) 有欺瞒董事会和会员的情形。


我只是基于这个帖子聊一下客观存在的总支出成本。
至于罗塞尔,去坐牢吧,我丝毫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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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洋葱 发表于 2015-3-30 14: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1楼 @jschen 发表的:

第一份2011年11月15日的合同内容: N&N公司声称本合同条款写明当2014年内马尔和桑托斯俱乐部之间的合约终止(成为自由球员),N&N公司将会拥有内马尔所有拥有权,并同意将内马尔的拥有权以4000w欧元从2014-2015赛季开段转交给巴塞罗那俱乐部。这份合同同时确保该球员将会在5年合约期间将会得到3612.5万欧元的薪水(年均722.5万欧元)。

很清楚,4000万欧元 与 保障年薪 是两回事,分开陈述和计算的。

之后决定在2013年就 "提前" 引援内马尔,因此巴萨除需要向桑托斯俱乐部购买其拥有权。此外 "为了激励内马尔提早一年加盟巴萨,巴萨需要支付并未规定在2011年合同的 额外奖金。"

一、2013年6月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3份) : 这份合同包括了并没有在2011年达成的 "额外的850万欧元额外奖金"(付于2013年9月15日),同时确保了内马尔将在合约5年期间获得 4590万欧的薪水(年均918万欧元,超过本来在2011年达到的数据)。

二、2013年6月1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4份) : 本合同的条款规定,巴萨将支付150万欧元给予该公司作肖像权权利的转移。

三、2013年6月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6份): 协议包括不管巴萨在未来5年有没有在N&N公司帮助下签下任何球员,巴萨仍需支付5年内总价值200万欧元的佣金(每年40万欧元)。

四、2013年6月3日(巴萨额外与内马尔签署的7份合同的第7份): 在未来5年不管N&N公司公司有没有帮助巴萨寻找到任何营销合作伙伴,巴萨都需要支付5年内总价值400万欧元的资金(每年80万欧元)。

以上的内容都很清楚的说明了,那些所谓的赔款 (或实为所谓的签字费,或是额外再签署的各种额外的奖金,或是各种名目的可说是直接付给N&N的款项,都与保证的年薪无关。否则这些加总的总和早已超过保证年薪的数字,难道内马尔和同里的固定薪资,以及令更衣室不满的奖金规定的数字为0 (或是负数)?

(在上面的第一额外金额的说明很清楚的表明了,2013年6月3日更新合同里面,将原来2011年订定的保证5年薪资3612.5万欧元,更动为: 订定 5年期间保证获得4590万欧元的薪水,亦即年均保证年薪为918万欧元,超过原来2011订定的保证的薪水。也就是平均年薪不是你所列的原先2011年合同里的年均722.5万欧元,而是2013年更新的918万欧元才对)

简单的说,也就是内马尔的年薪在计算上(依西班牙检查机构现在的纳税与起诉内容的认知),应该至少是2013年更新合同里的 保证年薪 918万欧元,再加上上面这些 额外给付 的各种金额加总后除以5年的总和才对吧。各种额外金额至少包含: 4000万欧元+850万欧元+150万欧元+200万欧元+400万欧元=5600万欧元,除以5年之后,每年为1120万欧元。

保证年金918万欧元,各种名目的金额平均一年是1120万欧元,最后的实际年薪,至少是2038万欧元才对吧。这可是远远超过梅西、小白、哈维...等梦三功勋的年薪的!

   一个没有任何贡献的新援2000多万年薪,超过所有球员……更衣室不乱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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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chen 发表于 2015-3-30 14: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36楼 @liverpool64 发表的:


我只是基于这个帖子聊一下客观存在的总支出成本。


至于罗塞尔,去坐牢吧,我丝毫不介意。

嗯,了解你的意思。不过我也只是整理和说明实际的情形,并没有发散其他的自我意见,至于罗赛尔与巴托梅乌是否有罪? 是否能获得董事会或会员、球迷的理解? 这也不是我们能够片面决定的。

但是我是试图想说明清楚两件事情,第一,转会案里内马尔与其家族实际拿到的金额数目,以及这些现在这些是被认定为内马尔的实际薪资,其中包含保证年薪 918万欧元,再加上各种额外金额至少每年为1120万欧元,亦即每年内马尔的实质年薪至少为2038万欧元。而这些加总的结果的确超过梅西、小白、哈维、小布、皮克等梦三功勋年薪的。而这样的情形在去年被爆出时,引起巴萨更衣室的不满,以及梦三功勋的加薪要求的情形,这绝不是他们的无理取闹,也不应对梅西等人强行加上,"在去年巴萨战绩不佳时,还要求加薪这样的罪名"。

第二,事实巴萨的高层,罗赛尔、巴托梅乌在处理这个相关事务上,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因为现在被质疑漏税和被起诉,以及巴萨现在已经与未来可能将面对的巨额罚款的问题,全出在那些与内马尔家族合同里所罗列的各种奇特的条件上。并且也因之产生了交付给内马尔与其家族N&N公司的一些金额上没有缴税,所以才会被认定为漏税的情形。当然一个人不会完全没有优点,你欣赏他们在处理其他事情的作为,这也无可厚非,但至少在这件事情上,他们的处理是不当的。而现在事情爆发,巴托梅乌将提前引援的问题,推给无法再为自己发言的蒂托,这也实在让人是无法接受的,至少我是无法接受的。

[ 此帖被jschen在2015-03-30 16:39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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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vin__ma 发表于 2015-3-30 15: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25楼 @liverpool64 发表的:

我觉得翻译贴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这份合同同时确保该球员将会在5年合约期间将会得到3612,5w欧元的薪水(年均722,5w)
如果要把签字费啥的算进工资,那等于就是减少转会费。不能两头加一起理解吧。

你这纯粹是玩文字游戏,比如哈维踢了一辈子球,拿到的薪水可能还不如内马尔这个合约拿到的钱多,作为这么一个功勋球员,心理能平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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