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7年4月7日,中国足球协会发布了关于对北京人和足球俱乐部球员刘天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刘天祺被禁赛六个月。
根据有关俱乐部及运动员本人提交的注册信息及陈述、情况说明等,经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相关单位及球员进行核查与认定,北京人和足球俱乐部球员刘天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停止北京人和足球俱乐部球员刘天祺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正式比赛6个月,时间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9月1日。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比赛顺利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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