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谢亚龙的减刑公告,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6表扬,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在这之前,2015年1月份的时候,谢亚龙已经被减刑一年,这是他第二次获得减刑。
北京市法院在其官方公告中写到,“罪犯谢亚龙,性别男性,出生日期1955年12月8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现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于2015年被判减刑一年。2016年10月27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谢亚龙获得6表扬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
2012年,谢亚龙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刑期从羁押之日计算起,即2010年9月4日至2021年3月3日。在2015年初,谢亚龙曾减刑一年,这次再度减刑一年后,谢亚龙将于2019年3月3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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