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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泰达不给孙可注册我感觉有其道理,孙可的所有权涉嫌重大违规 [打印本页]

作者: Crawfishcake2    时间: 2015-6-25 13:27
标题: 泰达不给孙可注册我感觉有其道理,孙可的所有权涉嫌重大违规
泰达不给孙可注册我感觉有其道理,孙可的所有权涉嫌重大违规  由 Crawfishcake2 发表
  照规矩来说,孙可签的合同应该是跟泰达俱乐部,不过现在看起来,这合同虽然我们没看到但是很显然孙可的所有权属于权健,否则权健根本没有说话的任何权利。而实际上,按FIFA的规矩权健根本就不应该对孙可的所有权有任何说话的权利,跟权健是否出钱无关。
如果泰达和权健不扯皮,外人无从知晓。但是现在一扯皮,孙可所有权的问题就暴露了,这就是FIFA今年5月1号开始要严打的球员经济权利TPO(Third-party ownership of players’ economic
rights
)嘛,而且这不是2015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所有权合同,不属于信赖保护豁免范围,也不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没有一年的宽恕期。
FIFA的文件在这里http://www.fifa.com/mm/document/affederation/footballgovernance/02/59/55/80/third-partyownershipofplayerseconomicrights-backgroundinformation_neutral.pdf
On 22 December 2014, the member associations were informed by means of Circular Letter no. 1464
about the inclusion of the new provisions in the Regulations on the Status and Transfer of Players (RSTP)
and their coming into force on 1 January 2015.
This was based on the approval by the FIFA Executive Committee on 19 December 2014 of the proposal to
include the following provisions in the RSTP concerning TPO:
1. No club or player shall enter into an agreement with a third party whereby a third party is being
entitled to participate, either in full or in part, in compensation payable in relation to the future
Third-party ownership of players’ economic rights (April 2015) 2
transfer of a player from one club to another, or is being assigned any rights in relation to a future
transfer.
2. The TPO ban will come into force on 1 May 2015.
3. Existing agreements can remain in place until their ordinary contractual expiry.
4. As an additional obligation, all existing agreements covered by the ban need to be recorded within
FIFA’s Transfer Matching System by the end of April 2015.
5. Agreements made between 1 January and 30 April 2015 will be subject to a time limit (one year
maximum).
FIFA说,涉事的球员和俱乐部将受到纪律惩罚,禁赛或者禁转会http://www.fifa.com/mm/document/affederation/administration/02/49/57/42/tpocircular1464_en_neutral.pdf


这样看起来,泰达不接受权健的要求才是正确的做法,而且要是泰达不这么做,接受了权健的要求,一旦被查实泰达和孙可就将受到FIFA的处罚。因此无论泰达的动机如何,它的做法是毫无可挑剔之处的,它有充足的理由可以这么做和必须这么做。因此球迷只能骂泰达只能骂它这么做的动机。。。
作者: 不知花落何处    时间: 2015-6-25 13:31
谁能知道孙可的签约主体到底是谁?
这是关键
作者: 偏執狂    时间: 2015-6-25 13:36
签约的肯定是泰达俱乐部···
作者: noan3wer    时间: 2015-6-25 13:37
楼主忘记关键一点,签约的主体可能就是泰达,否则也不会这么扯皮

作者: 在7区    时间: 2015-6-25 13:40
好几个帖子里都讨论了
付钱的是权健, 转账的是泰达,签字的是泰达,
签字后权健遂要求以孙可的转会和工资钱作为股份增股,并且肯定提了一个泰达无法接受的百分比.
泰达当然不会同意了.
------------------------------
有本事就给全队工资翻倍, 不知道八亿能玩多久.
泰达没什么追求,但至少在中超把球队支撑了这么多年.
作者: 扣篮不算命中率    时间: 2015-6-25 13:44
不是有最新的留言吗  跟随舜天签合同的记者爆   签字盖章的是泰达
作者: lucat1022    时间: 2015-6-25 13:44
我朋友说 他们有人看过合同   的确是和泰达签的
作者: huthuthike    时间: 2015-6-25 13:46
孙可和泰达签约,舜天和泰达签协议,是唯一可能的解释。这些律师也不是吃素的。
科普贴http://tieba.baidu.com/p/3849741653

作者: 魔术师的红茶    时间: 2015-6-25 13:49
肯定和泰达签的合同,如果真是跟权建签的转会合同的话,说明舜天和孙可智商有问题
作者: Crawfishcake2    时间: 2015-6-25 13:50
引用3楼 @noan3wer 发表的:
  楼主忘记关键一点,签约的主体可能就是泰达,否则也不会这么扯皮

有可能,但是泰达跟孙可签约,又不给孙可注册,这不是找处罚了么?孙可一上诉,就会变自由身,泰达会这么笨?
作者: Exousia    时间: 2015-6-25 13:50
第一,合同签约的署方式泰达俱乐部
第二,泰达可以签下孙可不给他注册
综上孙可不属于tpo
作者: 大老呜    时间: 2015-6-25 13:50
孙可一怒:都别特么扯犊子了,我免费去泰达,股份给我!!

作者: Crawfishcake2    时间: 2015-6-25 13:51
引用10楼 @Exousia 发表的:
第一,合同签约的署方式泰达俱乐部
第二,泰达可以签下孙可不给他注册
综上孙可不属于tpo

难道孙可的合约里不约定注册?不可能吧,孙可怎么可能留这么大一个洞。。。
作者: huthuthike    时间: 2015-6-25 13:52
引用12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看以下科普贴里面解释了
作者: 七月天007    时间: 2015-6-25 13:52
签约的 肯定是 泰达俱乐部 权健 作为一个卖假药的 根本 没资格签约球员
作者: Crawfishcake2    时间: 2015-6-25 13:55
引用14楼 @七月天007 发表的:
签约的 肯定是 泰达俱乐部 权健 作为一个卖假药的 根本 没资格签约球员

签经纪约。。
不过看上面泰达球迷的解释,应该是跟泰达签约了。那泰达根本不用鸟权健啊,我管你权健怎么样,孙可是我的人,你权健爱怎么地怎么地。
作者: panfan18    时间: 2015-6-25 14:00
签约的应该是泰达,权健没资质签吧,孙可应该也不傻,跟一个赞助商签。应该是权健付了钱以后跟泰达说这6600万要入股,然后泰达不干了,不给注册。。。
作者: panfan18    时间: 2015-6-25 14:03
引用15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签经纪约。。
不过看上面泰达球迷的解释,应该是跟泰达签约了。那泰达根本不用鸟权健啊,我管你权健怎么样,孙可是我的人,你权健爱怎么地怎么地。

应该说孙可现在确实是泰达的人,但是钱是权健付的,权健想拿孙可换股份,泰达不干,但是拿人家的手短,干脆不给注册了,等扯清楚再说
作者: Exousia    时间: 2015-6-25 14:04
引用12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难道孙可的合约里不约定注册?不可能吧,孙可怎么可能留这么大一个洞。。。

给谁注册是俱乐部的权利
不然孙可万一受伤了报销赛季,还要硬着给他注册?
作者: Crawfishcake2    时间: 2015-6-25 14:05
引用17楼 @panfan18 发表的:
应该说孙可现在确实是泰达的人,但是钱是权健付的,权健想拿孙可换股份,泰达不干,但是拿人家的手短,干脆不给注册了,等扯清楚再说

那这么说起来就是有点兜得拢了,应该跟这差不多。现在就是泰达和舜天把钱和东西入袋了,剩下个出了钱什么都没捞着的权健急得抠胯还没办法,是这意思吧?泰达真牛逼,能把传销公司给忽悠瘸了。
作者: mirror8888    时间: 2015-6-25 14:06
跟teda俱乐部签了合同,俱乐部就必须履行。至于股东之间互相扯皮是内部的事,跟合同的另一方无直接关系
作者: Crawfishcake2    时间: 2015-6-25 14:06
引用18楼 @Exousia 发表的:
给谁注册是俱乐部的权利
不然孙可万一受伤了报销赛季,还要硬着给他注册?

新签球员的合约里,一般都会约定必须注册,否则不是找死么。
作者: xinjun    时间: 2015-6-25 14:08
现在要搞清楚泰达和权健签的什么赞助合同,付孙可转会费的借款要不要还,怎么还。

作者: Crawfishcake2    时间: 2015-6-25 14:12
引用17楼 @panfan18 发表的:
应该说孙可现在确实是泰达的人,但是钱是权健付的,权健想拿孙可换股份,泰达不干,但是拿人家的手短,干脆不给注册了,等扯清楚再说

这个权健就别搞笑了,谁知道权健有没有从舜天拿回一部分钱?用这就能换股份,那我找舜天花5亿买吴曦,我回头给舜天一个别的商业约回馈4亿5千万,我拿吴曦入股上港,占80%股份。我靠,那上港俱乐部也是我的,吴曦也是我的。上港啥也没干,进个人进来,自己的俱乐部没了。这不搞笑呢嘛。
作者: Exousia    时间: 2015-6-25 14:13
引用21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新签球员的合约里,一般都会约定必须注册,否则不是找死么。

参考崔鹏的案例
如果合约里面有必须注册的
只要合约期内都有生效,那鲁能今年不给崔鹏那就是不合理
作者: Crawfishcake2    时间: 2015-6-25 14:15
引用24楼 @Exousia 发表的:
参考崔鹏的案例
如果合约里面有必须注册的
只要合约期内都有生效,那鲁能今年不给崔鹏那就是不合理

我没说必须,我说一般都会,崔鹏他就没那个谈判的砝码要求必须注册
但如果孙可的合约里没有约定要注册那就太奇怪了
作者: panfan18    时间: 2015-6-25 14:16
引用19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那这么说起来就是有点兜得拢了,应该跟这差不多。现在就是泰达和舜天把钱和东西入袋了,剩下个出了钱什么都没捞着的权健急得抠胯还没办法,是这意思吧?泰达真牛逼,能把传销公司给忽悠瘸了。

也不能这么说,估计权健之前没有提要股份的事儿,然后签了孙可以后提出来了,以为这样泰达不给不行,没想到泰达不给球员注册,反正股份不给,你要球员就拿去烂手里吧。现在应该退舜天也不可能了吧?
作者: Crawfishcake2    时间: 2015-6-25 14:18
引用26楼 @panfan18 发表的:
也不能这么说,估计权健之前没有提要股份的事儿,然后签了孙可以后提出来了,以为这样泰达不给不行,没想到泰达不给球员注册,反正股份不给,你要球员就拿去烂手里吧。现在应该退舜天也不可能了吧?

舜天肯定要6600万现金合算啊,打死不退。而且可能没法退。
这事儿有点意思,我看泰达根本不急,反正我一点损失没有。
作者: Exousia    时间: 2015-6-25 14:21
引用25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我没说必须,我说一般都会,崔鹏他就没那个谈判的砝码要求必须注册
但如果孙可的合约里没有约定要注册那就太奇怪了

一般都不会加
这样会变相要挟俱乐部
而且正常嘛你花了这么多钱竟然不给我注册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么
不过具体得没看过孙可的合同不了解。
作者: 亚洲沙示    时间: 2015-6-25 14:22
引用9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有可能,但是泰达跟孙可签约,又不给孙可注册,这不是找处罚了么?孙可一上诉,就会变自由身,泰达会这么笨?


引用12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难道孙可的合约里不约定注册?不可能吧,孙可怎么可能留这么大一个洞。。。


外援的话,足协认的是合同数,而且接受注册时只认头4+1份合同,如果球队又和其他外援签了合同,那么必须先从前面的4+1当中清理出名额(租出去、卖出去,今年开始允许以伤病理由丢到预备队注册),然后才能给新外援注册。不过内援的话,则是球队上报注册谁足协就给注册谁,球队没有上报的,就算也有合同,足协也不会强制要求必须注册或者转让的,只要球队继续按照合同规定准时发工资养着就行。

恒大手上就有好几份球员合同,像养伤的刘海东、谭家军,租借不出去的王睿、龚良轩,还有没球踢的叶伟超、倪波这些89年的,貌似都还没有和恒大解约,但今年也没有在一队和预备队注册。一般来说球员的合同也不会约定必须注册的,按常理花了6600W买的球员会不注册么?孙可方面事前也根本不会想到会发生这样的鸟事,当然往后其他国内大牌在转会的时候,就肯定会留这个心眼了。
作者: anpt    时间: 2015-6-25 14:35
引用9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有可能,但是泰达跟孙可签约,又不给孙可注册,这不是找处罚了么?孙可一上诉,就会变自由身,泰达会这么笨?

不会的,只有不发工资才会变成自由身,反正孙可无疑是受害的一方
作者: 亚洲沙示    时间: 2015-6-25 14:39
引用27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舜天肯定要6600万现金合算啊,打死不退。而且可能没法退。

这事儿有点意思,我看泰达根本不急,反正我一点损失没有。


这就对了,现在这事情,对泰达来说,等于一分钱没花就把孙可拿到了手上,反正要卖要用名义上也和权健无关。

不过权健也是耍了花招的,买孙可那6600W,是以借款的名义打给泰达,这就等于是给泰达挖了个坑,虽然说买孙可的过程中泰达没花自己钱,但转给舜天的是“转会费”,不可能要回来,而从权健手上拿到的却只是“借款”,除非权健肯放弃这笔债务(本来目的就是债转股),否则泰达还是要给人家还回去的。

如果权健真撤资的话,自然会要求泰达把这6600W的“借款”给还回来,但孙可的实际市场价值肯定是不值6600W的,这就意味着一旦权健打赢了官司,泰达就算把孙可再卖一次,也凑不齐6600W还给权健,就算要退货,除非舜天肯给泰达面子,否则也根本没义务把那6600W给泰达还回去。现在权健明摆着就是想靠这笔“借款”把泰达套住,所谓的“申请撤资”也不过是以退为进、向天津市里面施压的手段而已。
作者: Crawfishcake2    时间: 2015-6-27 20:13
如果今天爆出来的消息是真,权健持有孙可的合同。那孙可就有被禁赛的可能了。
作者: RM_VILLA    时间: 2015-6-27 20:32
孙可和舜天不可能同时犯傻直接和权建签的转会合同吧。。。
作者: zhumeng1111    时间: 2015-6-27 20:35
引用10楼 @Exousia 发表的:
第一,合同签约的署方式泰达俱乐部
第二,泰达可以签下孙可不给他注册
综上孙可不属于tpo

那就请泰达给出不给孙可注册的理由。没有正常理由,孙可可以向足协提出申诉,泰达有可能遭受处罚。
作者: katyfan    时间: 2015-6-27 20:55
简单来说,如果签约主体是泰达的话,孙可从舜天转会泰达是合理合法的。

孙可现在是泰达的人,但是由于本身俱乐部内部纠纷,泰达故意无理由不给孙可注册。

孙可完全可以去足协那控告泰达

[ 此帖被katyfan在2015-06-27 21:17修改 ]
作者: fisherer    时间: 2015-6-27 21:08
球迷骂泰达是因为十年如一日的泰达不作为,还三问球迷。
作者: jiangyp    时间: 2015-6-27 21:11
引用35楼 @katyfan 发表的:
简单来说,如果签约主体是泰达的话,孙可从舜天转会泰达是合理合法的。
孙可现在是舜天的人,但是由于本身俱乐部内部纠纷,舜天故意无理由不给孙可注册。
孙可完全可以去足协那控告舜天

已经和舜天没关系了吧?
作者: 夜有星伴    时间: 2015-6-27 21:22
引用3楼 @noan3wer 发表的:
  楼主忘记关键一点,签约的主体可能就是泰达,否则也不会这么扯皮

   如果主体是泰达,他干嘛搞出这么多事?难道他还没有权健玩得老道?    这事估计就是权健想一口吞了泰达,谁知道泰达也不是好惹的?泰达上国企?  私企还能玩的过国企?

作者: pauli    时间: 2015-6-27 21:31
引用9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有可能,但是泰达跟孙可签约,又不给孙可注册,这不是找处罚了么?孙可一上诉,就会变自由身,泰达会这么笨?

上诉泰达也没啥事 因为转会费和工资都是权健支付 泰达一分钱都不掏 3个月以后孙可自由身走人 权健等于6600万买了个大新闻
作者: 火箭三巨头    时间: 2015-6-27 21:37
引用31楼 @亚洲沙示 发表的:


这就对了,现在这事情,对泰达来说,等于一分钱没花就把孙可拿到了手上,反正要卖要用名义上也和权健无关。

不过权健也是耍了花招的,买孙可那6600W,是以借款的名义打给泰达,这就等于是给泰达挖了个坑,虽然说买孙可的过程中泰达没花自己钱,但转给舜天的是“转会费”,不可能要回来,而从权健手上拿到的却只是“借款”,除非权健肯放弃这笔债务(本来目的就是债转股),否则泰达还是要给人家还回去的。

如果权健真撤资的话,自然会要求泰达把这6600W的“借款”给还回来,但孙可的实际市场价值肯定是不值6600W的,这就意味着一旦权健打赢了官司,泰达就算把孙可再卖一次,也凑不齐6600W还给权健,就算要退货,除非舜天肯给泰达面子,否则也根本没义务把那6600W给泰达还回去。现在权健明摆着就是想靠这笔“借款”把泰达套住,所谓的“申请撤资”也不过是以退为进、向天津市里面施压的手段而已。

最后多半是市政府把钱补上呗
作者: acfun999    时间: 2015-6-27 21:38
引用1楼 @noan3wer 发表的:
  楼主忘记关键一点,签约的主体可能就是泰达,否则也不会这么扯皮

要是泰达的话签约时为什么没有泰达的人?难道泰达把合同给权健让它拿去签去?
作者: zz1986    时间: 2015-6-27 21:38
引用4楼 @在7区 发表的:
好几个帖子里都讨论了
付钱的是权健, 转账的是泰达,签字的是泰达,
签字后权健遂要求以孙可的转会和工资钱作为股份增股,并且肯定提了一个泰达无法接受的百分比.
泰达当然不会同意了.
------------------------------
有本事就给全队工资翻倍, 不知道八亿能玩多久.
泰达没什么追求,但至少在中超把球队支撑了这么多年.

不是有本事没本事的问题,是有必要没必要的问题,如果权健已经完成对泰达俱乐部的收购,就现在天津队这票球员,两年内至少清理掉三分之二.泰达完全就是因循保守,能混多几年是几年,关键时期靠打打几场默契球保级,每次一想起去年放水给辽宁那场都要吐了,这种不思进取的俱乐部,也就靠专搞歪门邪道在中超立足下去了.
作者: acfun999    时间: 2015-6-27 21:48
引用23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这个权健就别搞笑了,谁知道权健有没有从舜天拿回一部分钱?用这就能换股份,那我找舜天花5亿买吴曦,我回头给舜天一个别的商业约回馈4亿5千万,我拿吴曦入股上港,占80%股份。我靠,那上港俱乐部也是我的,吴曦也是我的。上港啥也没干,进个人进来,自己的俱乐部没了。这不搞笑呢嘛。

这就是空手套白狼呢,权健6600万买孙可,要求泰达给它6600万股份,这时其实权健帐已经平了,变成了泰达6600万买孙可还送权健股份。泰达要答应岂不是奇葩?

权健发现骗不了,所以发动舆论声讨泰达,说什么公章是泰达的,怎么江苏舜天没人出来证实?一个所谓内部消息,连人名都没有,在网上传播,越看越像某些人编的。可是他们再编也没法解释孙可签约时为什么没有泰达的人。

进入社会的都知道,哪家公司会把合同给别的公司让别人帮着签而且不派人去看?说句夸张的上面万一别人签的字,举例子比如重庆喝水哥,那不成了泰达6600万买他!这完全不合理,也违反原则
作者: Exousia    时间: 2015-6-27 22:16
引用34楼 @zhumeng1111 发表的:

那就请泰达给出不给孙可注册的理由。没有正常理由,孙可可以向足协提出申诉,泰达有可能遭受处罚。

除非合约里面有写明白,不然俱乐部是由注册权了
不然像鲁能的崔鹏,早就提出上诉解约啦。
只要孙可能领取工资,他合法的收益(训练 装备 津贴等问题)他上诉也没用,当然如果你说孙可合同里面写了一定要注册,那没话说
作者: b4279810    时间: 2015-6-27 22:20
引用19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那这么说起来就是有点兜得拢了,应该跟这差不多。现在就是泰达和舜天把钱和东西入袋了,剩下个出了钱什么都没捞着的权健急得抠胯还没办法,是这意思吧?泰达真牛逼,能把传销公司给忽悠瘸了。

传销公司碰到国企,死路一条
作者: zz1986    时间: 2015-6-27 22:32
引用43楼 @acfun999 发表的:


这就是空手套白狼呢,权健6600万买孙可,要求泰达给它6600万股份,这时其实权健帐已经平了,变成了泰达6600万买孙可还送权健股份。泰达要答应岂不是奇葩?



权健发现骗不了,所以发动舆论声讨泰达,说什么公章是泰达的,怎么江苏舜天没人出来证实?一个所谓内部消息,连人名都没有,在网上传播,越看越像某些人编的。可是他们再编也没法解释孙可签约时为什么没有泰达的人。



进入社会的都知道,哪家公司会把合同给别的公司让别人帮着签而且不派人去看?说句夸张的上面万一别人签的字,举例子比如重庆喝水哥,那不成了泰达6600万买他!这完全不合理,也违反原则



双方股权收购的事这个肯定是谈了,但是没有你说的那么阴谋论吧.权健肯定是希望加速完成收购的,就之前放出要买郑龙,姜宁的消息,二次转会权健肯定会花大手笔的,在这个节骨眼上,谈一谈收购的事无可厚非.权健买个球员就可以当股份我就呵呵了,泰达有你说的那么愚蠢吗?我怎么觉得是泰达在利用权健呢?
作者: zhumeng1111    时间: 2015-6-27 22:36
引用44楼 @Exousia 发表的:
除非合约里面有写明白,不然俱乐部是由注册权了
不然像鲁能的崔鹏,早就提出上诉解约啦。
只要孙可能领取工资,他合法的收益(训练 装备 津贴等问题)他上诉也没用,当然如果你说孙可合同里面写了一定要注册,那没话说

虽然俱乐部有注册权,但也应该有正当理由。一般足球运动员的合同是不会写注册相关条款的,因为这是俱乐部的正当权力。俱乐部签下球员,当然有权不给予球员注册。
但是,这都有一个前提,即必须给予正当理由。打个比方,企业有解聘员工的权力,但必须给予正当理由,否则,员工可以提出控告要求赔偿损失。非正当理由,法律是不给予保护的。
足协不仅要保护俱乐部权益,也要保护球员的利益。
显然,如果孙可是和泰达正常签约,那么,泰达与权健的纠纷就不应该损害孙可的利益。
损害了球员的正常利益,球员可以向足协提出申诉。
作者: Exousia    时间: 2015-6-27 22:48
引用47楼 @zhumeng1111 发表的:

虽然俱乐部有注册权,但也应该有正当理由。一般足球运动员的合同是不会写注册相关条款的,因为这是俱乐部的正当权力。俱乐部签下球员,当然有权不给予球员注册。
但是,这都有一个前提,即必须给予正当理由。打个比方,企业有解聘员工的权力,但必须给予正当理由,否则,员工可以提出控告要求赔偿损失。非正当理由,法律是不给予保护的。
足协不仅要保护俱乐部权益,也要保护球员的利益。
显然,如果孙可是和泰达正常签约,那么,泰达与权健的纠纷就不应该损害孙可的利益。
损害了球员的正常利益,球员可以向足协提出申诉。

你觉得真需要正当理由么,像鲁能的崔鹏和舜天的戈伟他们没注册的时候俱乐部给了什么理由
而且理由这玩意,如果泰达说孙可目前不符合球队战术体系,所以我们暂时不给他注册一线队。那你觉得怎样。
足协会说孙可是国脚肯定符合系统,所以一定要注册,不注册就取消资格么
作者: zhumeng1111    时间: 2015-6-27 23:37
引用48楼 @Exousia 发表的:
你觉得真需要正当理由么,像鲁能的崔鹏和舜天的戈伟他们没注册的时候俱乐部给了什么理由
而且理由这玩意,如果泰达说孙可目前不符合球队战术体系,所以我们暂时不给他注册一线队。那你觉得怎样。
足协会说孙可是国脚肯定符合系统,所以一定要注册,不注册就取消资格么

我再看了一下足协官网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以及国内球员转会协议书范文,都提到了一个转会程序问题。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转会程序,以及转会协议书范文中提到“甲方或乙方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义务,使球员转会注册不成的违约责任,为转会费的200%”。
如果转会条款中有这个条款,那孙可不用担心,泰达不给孙可注册构成违约,需要赔偿2倍转会费损失。
以下是国内球员转会协议书范文。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Q4CLPPtpra9GGirGIF45F1jP6NoFnOONUg46tNylZf-LSIcqZXUHZjmBx6aY-s11LmS9XING1QD00OkKmaRAAjH0tknrhk0r0oO_2uXBr6a

作者: 那时强手    时间: 2015-6-27 23:41
泰达不签字盖章才怪。
作者: 无聊地潜水    时间: 2015-6-27 23:42
别的不提,权健这种做法先自己把资金花了,再要求换成国企下属企业的股份
瞎搞另说,脑子清楚的国企管理层怎么会答应。这就是给别人举报提供材料啊
作者: zhumeng1111    时间: 2015-6-27 23:48
引用51楼 @无聊地潜水 发表的:
别的不提,权健这种做法先自己把资金花了,再要求换成国企下属企业的股份
瞎搞另说,脑子清楚的国企管理层怎么会答应。这就是给别人举报提供材料啊

也不能怪人家瞎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泰达作为国企,怎么能答应用投资换股权呢?
人家不过是提前要求执行这份协议而已。
当年申花朱三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么?又来这一套,不折腾会死么?
泰达管理层脑子肯定坏掉了,现在权健不仅仅是广告投资商的身份,而是股权期货拥有者。
作者: 无聊地潜水    时间: 2015-6-27 23:52
引用52楼 @zhumeng1111 发表的:

也不能怪人家瞎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泰达作为国企,怎么能答应用投资换股权呢?
人家不过是提前要求执行这份协议而已。
当年申花朱三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么?又来这一套,不折腾会死么?
泰达管理层脑子肯定坏掉了,现在权健不仅仅是广告投资商的身份,而是股权期货拥有者。

先批准的事情就没事。
做了再要求人家国企答应提前,还闹得这么大,不把人家吓死才怪
估计有个更上级的领导出来批下就好了,问题是有没有人出这个头
作者: b4279810    时间: 2015-6-28 00:01
引用52楼 @zhumeng1111 发表的:

也不能怪人家瞎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泰达作为国企,怎么能答应用投资换股权呢?
人家不过是提前要求执行这份协议而已。
当年申花朱三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么?又来这一套,不折腾会死么?
泰达管理层脑子肯定坏掉了,现在权健不仅仅是广告投资商的身份,而是股权期货拥有者。

权健置换的泰达足球的股份,这个应该没大问题,股份制吗。但是如果权健想当朱骏,那估计泰达集团肯定是不干的。
作者: Exousia    时间: 2015-6-28 00:10
引用49楼 @zhumeng1111 发表的:

我再看了一下足协官网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以及国内球员转会协议书范文,都提到了一个转会程序问题。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转会程序,以及转会协议书范文中提到“甲方或乙方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义务,使球员转会注册不成的违约责任,为转会费的200%”。
如果转会条款中有这个条款,那孙可不用担心,泰达不给孙可注册构成违约,需要赔偿2倍转会费损失。
以下是国内球员转会协议书范文。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Q4CLPPtpra9GGirGIF45F1jP6NoFnOONUg46tNylZf-LSIcqZXUHZjmBx6aY-s11LmS9XING1QD00OkKmaRAAjH0tknrhk0r0oO_2uXBr6a


你得弄清楚一个东西
一个叫地方足协
一个叫中国足协
地方足协的注册是指注册职业球员身份,文中提到的地方足协注册,那就是指孙可去到成为天津管辖的职业球员,
另外中超能不能上场,不是看你是不是地方注册了没有,而是看是不是给中超注册。
如果网上说舜天6600W收到了,代表开了国内转会证明,孙可已经在天津注册成职业球员了。转会通过。给不给孙可上中超,还是要看泰达的作为。
如果你说权健一口气给舜天6600W,也没弄体检和国际转会那些就算了。
作者: StFrancesc    时间: 2015-6-28 00:51
引用1楼 @扣篮不算命中率 发表的:
不是有最新的留言吗  跟随舜天签合同的记者爆   签字盖章的是泰达

这里就很诡异啊,是签完后泰达因为不认权健的收购计划反悔了,还是权健拿了泰达的章来签了?
如果是前者,权健签完孙可后拿孙可的6600万当筹码把收购协议撕毁逼宫?如果是后者,泰达是怎么就随便把章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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