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杂耍动作≠不尊重对手
上一轮的德甲联赛,桑巴基因爆棚的道格拉斯-科斯塔在球队3-0领先后用一个技惊四座的彩虹过人徒增对手心理阴影面积,被指责“不尊重对手”;相似的一幕发生在上赛季西班牙国王杯决赛,球风花哨的内马尔在胜局已定的情况下用彩虹过人戏耍彪悍的巴斯克人,酿起冲突。除了引起外界一片争议,两队大佬罗本哈维也均在赛后劝诫年轻气盛的小弟“要给予对手足够的尊重”。然而,同样的彩虹过人,伊尔汗戏耍卡洛斯却成就经典收获赞誉。(图)道格拉斯-科斯塔的彩虹过人再次引发争议
彩虹过人、插花脚、花式穿裆……足球场上少不了充满表演欲望的天才,就总少不了这样让一方出尽风头、引起惊呼,却又让另一方脸面尽失、沦为背景的杂耍动作。那么杂耍动作真的如许多人所说,是对对手的不尊重吗?
【不尊重?标准何在】
自信的人有着相似的自信,玻璃心的人则装着不同型号的玻璃。
同样面对施展彩虹过人的内马尔,沦为背景的J罗淡定地一笑而过,毕尔巴鄂竞技的圣何塞却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大多数人都会为罗西基出神入化的no-look-pass击节叫好,菲尔-内维尔却认为这是对对手的不尊重,在直播节目里直言要“双脚飞铲,把他踢出比赛”;同样被勺子点球戏耍,有的门将懊恼地摇摇头,帕柳卡的队友却激动地冲向始作俑者皮尔洛……不尊重?每个人标准都不同。
(图)在菲尔-内维尔眼里,no-look-pass是对对手的不尊重
倘若我们照顾到每一颗玻璃心的每一种“不尊重”,恐怕足球将成为戴着镣铐的运动:苏亚雷斯穿裆前畏首畏尾生怕引起敏感媒体的道德谴责,齐达内马赛回旋前还要抬头偷偷估摸一下面前防守队员的心理承受能力。更可怕的是,那些飞向技术型球员的蓄意飞铲忽然占据了道德上的至高点:士可杀不可辱,他侮辱我,我忍不了!这样充满“尊重与和谐”的足球,是玻璃心的天堂,是想象力的地狱。
(图)C罗曾因插花脚射门被墨西哥媒体炮轰“缺乏尊重”
【前辈指责?源于保护,因果≠合理】
哈维和罗本均表达过内马尔、科斯塔的杂耍动作“缺乏尊重”。但在我看来这更多是出自对后辈的保护,而非是非分明的指责。哈维向内马尔指出不同于巴西宽松的足球环境,西甲后卫会被这样的动作激怒;罗本则是站在最理解伤病之苦的过来人角度,避免科斯塔受到暴戾的后卫们的额外伤害。好比父母劝告女儿夜晚出门穿得保守些不要晚归,并非晚归在性质上有何过错,也非认可心怀不轨之人情有可原——出于保护,如是而已。
的确,进攻球员嚣张的杂耍是引发防守队员愤怒的原因,好比女郎性感的打扮可能是扣动强奸犯邪念的扳机,存在因果关系,绝不代表合理性。愤怒的本质是源于自己的无能,继而把怒火撒在对手身上,将自己的丢脸怪罪于对手炫技而非自身实力不足,则是加倍诠释自己的无能。将因果误视为合理,是为无能辩护,也是为暴力保驾护航。
(图)毕尔巴鄂竞技球员向内马尔发泄怒火
【大比分领先下的杂耍是不尊重?尊重观众】
一个相对主流的观点是:比赛胶着时尽情施展动作无可厚非,甚至还凸显大心脏的可贵,但胜局已定的情况下在对手伤口撒盐实在不厚道。但是倘若大比分领先之后,拉丁式的花哨技巧是对对手的不尊重,那德意志式地继续碾压扩大比分是不是更大的不尊重?如果分差一旦拉开,彩虹过人牛尾巴踩单车就统统消失不见,那“垃圾时间”可就真的名副其实。比赛悬念本已丧失,唯一的看点就是多几个精彩的画面,倘若因为弱者的玻璃心而再扼杀掉观众期待的看点,观众还有什么理由留在电视机前?
何况,越是放松的状态下,球员越可能自如地发挥制造经典。倘若一旦大比分领先就绅士地自废武功,那将葬送多少经典出现的机会?在竞技场上,手下留情不是尊重,任何情况下都不做保留地施展全部能力才是对对手最大的尊重。
(图)内马尔、J罗这样的天才球员充满想象力的动作能激发观众肾上腺素
【双重标准?观众心理需反思】
伊尔汗为何不被指责?无名小卒戏耍世界顶级边后卫,草根逆袭式的抢班夺权。
内马尔、科斯塔为何会被指责?顶级边锋作弄已经疲惫不堪的防守队员,落井下石。
同样的彩虹过人,大家赞赏的是名不见经传的伊尔汗而不是名满天下的内马尔,同样大家同情的是本来就技不如人的布兰特而不是理应技高一筹的卡洛斯。
(图)伊尔汗戏耍卡洛斯收获的更多是赞誉
根据心理学上的underdog效应,对于与自己无关的事,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更倾向于支持弱者。这就是为什么中立球迷看比赛时会下意识地期待弱队创造奇迹,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尊不尊重”的问题上会双重标准地站在伊尔汗和布兰特的一方。
除了对弱者不合时宜的同情,观众的心理也有着一点点难以启齿的阴暗面:偷偷地爱看出尽风头的人物从高出跌落,在偶像坍塌的过程中享受一点邪恶的快感。因此中立球迷看到内马尔被愤怒的对手教训,哪怕素来对这位巴西天才并无反感,也难免会产生一些看热闹的兴奋。
双重标准之下,观众真正有多在意“尊重”的问题?恐怕寥寥。
【竞技场上的“法无禁止即自由”】
规则的意义不是让球员受到限制,而是通过明确“什么不能做”来赋予球员规则允许范围之内什么都可以做的自由。正是有了竞技场上的“法无禁止即自由”,球员和教练们才能够不惧怕撞上隐形的条条框框,而可以自由的发挥。有穆式大巴也有瓜式0后卫,有硬桥硬马也有花式杂耍——可以有高下的评判,但没有对错之分,这样的多元才是足球的魅力。
(图)在规则范围内自由的发挥,让足球运动更具魅力
的确,明规则之外足球场上也存在体育精神要求下的不成文的准则:对手受伤将球踢出边界,界外球交还球权等等。但这些准则无一不涉及竞技场上至关重要的问题——公平。彩虹过人令你感觉被羞辱,立刻可以光明正大地用一个穿裆来还击,没有任何不公平,自然也无需上升到体育精神高度。
在规则之外增添额外的不必要的道德准则,终究损害的是足球运动的创造力和观赏性。许多人对钻规则空子的防守时的小动作可以宽容,习以为常,却无法容忍的确略显嚣张但符合规则的彩虹过人——这样的心理值得反思。如果真的尊重规则与契约,枪打的不应该是出头的鸟,而是践踏规则的鸟。
(图)额外的道德包袱会剥夺球场上孩子般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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