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三巨头 发表于 2015-6-27 21:37:00

引用31楼 @亚洲沙示 发表的:


这就对了,现在这事情,对泰达来说,等于一分钱没花就把孙可拿到了手上,反正要卖要用名义上也和权健无关。

不过权健也是耍了花招的,买孙可那6600W,是以借款的名义打给泰达,这就等于是给泰达挖了个坑,虽然说买孙可的过程中泰达没花自己钱,但转给舜天的是“转会费”,不可能要回来,而从权健手上拿到的却只是“借款”,除非权健肯放弃这笔债务(本来目的就是债转股),否则泰达还是要给人家还回去的。

如果权健真撤资的话,自然会要求泰达把这6600W的“借款”给还回来,但孙可的实际市场价值肯定是不值6600W的,这就意味着一旦权健打赢了官司,泰达就算把孙可再卖一次,也凑不齐6600W还给权健,就算要退货,除非舜天肯给泰达面子,否则也根本没义务把那6600W给泰达还回去。现在权健明摆着就是想靠这笔“借款”把泰达套住,所谓的“申请撤资”也不过是以退为进、向天津市里面施压的手段而已。

最后多半是市政府把钱补上呗

acfun999 发表于 2015-6-27 21:38:00

引用1楼 @noan3wer 发表的:
楼主忘记关键一点,签约的主体可能就是泰达,否则也不会这么扯皮

要是泰达的话签约时为什么没有泰达的人?难道泰达把合同给权健让它拿去签去?

zz1986 发表于 2015-6-27 21:38:00

引用4楼 @在7区 发表的:
好几个帖子里都讨论了
付钱的是权健, 转账的是泰达,签字的是泰达,
签字后权健遂要求以孙可的转会和工资钱作为股份增股,并且肯定提了一个泰达无法接受的百分比.
泰达当然不会同意了.
------------------------------
有本事就给全队工资翻倍, 不知道八亿能玩多久.
泰达没什么追求,但至少在中超把球队支撑了这么多年.

不是有本事没本事的问题,是有必要没必要的问题,如果权健已经完成对泰达俱乐部的收购,就现在天津队这票球员,两年内至少清理掉三分之二.泰达完全就是因循保守,能混多几年是几年,关键时期靠打打几场默契球保级,每次一想起去年放水给辽宁那场都要吐了,这种不思进取的俱乐部,也就靠专搞歪门邪道在中超立足下去了.

acfun999 发表于 2015-6-27 21:48:00

引用23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这个权健就别搞笑了,谁知道权健有没有从舜天拿回一部分钱?用这就能换股份,那我找舜天花5亿买吴曦,我回头给舜天一个别的商业约回馈4亿5千万,我拿吴曦入股上港,占80%股份。我靠,那上港俱乐部也是我的,吴曦也是我的。上港啥也没干,进个人进来,自己的俱乐部没了。这不搞笑呢嘛。

这就是空手套白狼呢,权健6600万买孙可,要求泰达给它6600万股份,这时其实权健帐已经平了,变成了泰达6600万买孙可还送权健股份。泰达要答应岂不是奇葩?

权健发现骗不了,所以发动舆论声讨泰达,说什么公章是泰达的,怎么江苏舜天没人出来证实?一个所谓内部消息,连人名都没有,在网上传播,越看越像某些人编的。可是他们再编也没法解释孙可签约时为什么没有泰达的人。

进入社会的都知道,哪家公司会把合同给别的公司让别人帮着签而且不派人去看?说句夸张的上面万一别人签的字,举例子比如重庆喝水哥,那不成了泰达6600万买他!这完全不合理,也违反原则

Exousia 发表于 2015-6-27 22:16:00

引用34楼 @zhumeng1111 发表的:

那就请泰达给出不给孙可注册的理由。没有正常理由,孙可可以向足协提出申诉,泰达有可能遭受处罚。

除非合约里面有写明白,不然俱乐部是由注册权了
不然像鲁能的崔鹏,早就提出上诉解约啦。
只要孙可能领取工资,他合法的收益(训练 装备 津贴等问题)他上诉也没用,当然如果你说孙可合同里面写了一定要注册,那没话说

b4279810 发表于 2015-6-27 22:20:00

引用19楼 @Crawfishcake2 发表的:

那这么说起来就是有点兜得拢了,应该跟这差不多。现在就是泰达和舜天把钱和东西入袋了,剩下个出了钱什么都没捞着的权健急得抠胯还没办法,是这意思吧?泰达真牛逼,能把传销公司给忽悠瘸了。

传销公司碰到国企,死路一条

zz1986 发表于 2015-6-27 22:32:00

引用43楼 @acfun999 发表的:


这就是空手套白狼呢,权健6600万买孙可,要求泰达给它6600万股份,这时其实权健帐已经平了,变成了泰达6600万买孙可还送权健股份。泰达要答应岂不是奇葩?



权健发现骗不了,所以发动舆论声讨泰达,说什么公章是泰达的,怎么江苏舜天没人出来证实?一个所谓内部消息,连人名都没有,在网上传播,越看越像某些人编的。可是他们再编也没法解释孙可签约时为什么没有泰达的人。



进入社会的都知道,哪家公司会把合同给别的公司让别人帮着签而且不派人去看?说句夸张的上面万一别人签的字,举例子比如重庆喝水哥,那不成了泰达6600万买他!这完全不合理,也违反原则



双方股权收购的事这个肯定是谈了,但是没有你说的那么阴谋论吧.权健肯定是希望加速完成收购的,就之前放出要买郑龙,姜宁的消息,二次转会权健肯定会花大手笔的,在这个节骨眼上,谈一谈收购的事无可厚非.权健买个球员就可以当股份我就呵呵了,泰达有你说的那么愚蠢吗?我怎么觉得是泰达在利用权健呢?

zhumeng1111 发表于 2015-6-27 22:36:00

引用44楼 @Exousia 发表的:
除非合约里面有写明白,不然俱乐部是由注册权了
不然像鲁能的崔鹏,早就提出上诉解约啦。
只要孙可能领取工资,他合法的收益(训练 装备 津贴等问题)他上诉也没用,当然如果你说孙可合同里面写了一定要注册,那没话说

虽然俱乐部有注册权,但也应该有正当理由。一般足球运动员的合同是不会写注册相关条款的,因为这是俱乐部的正当权力。俱乐部签下球员,当然有权不给予球员注册。
但是,这都有一个前提,即必须给予正当理由。打个比方,企业有解聘员工的权力,但必须给予正当理由,否则,员工可以提出控告要求赔偿损失。非正当理由,法律是不给予保护的。
足协不仅要保护俱乐部权益,也要保护球员的利益。
显然,如果孙可是和泰达正常签约,那么,泰达与权健的纠纷就不应该损害孙可的利益。
损害了球员的正常利益,球员可以向足协提出申诉。

Exousia 发表于 2015-6-27 22:48:00

引用47楼 @zhumeng1111 发表的:

虽然俱乐部有注册权,但也应该有正当理由。一般足球运动员的合同是不会写注册相关条款的,因为这是俱乐部的正当权力。俱乐部签下球员,当然有权不给予球员注册。
但是,这都有一个前提,即必须给予正当理由。打个比方,企业有解聘员工的权力,但必须给予正当理由,否则,员工可以提出控告要求赔偿损失。非正当理由,法律是不给予保护的。
足协不仅要保护俱乐部权益,也要保护球员的利益。
显然,如果孙可是和泰达正常签约,那么,泰达与权健的纠纷就不应该损害孙可的利益。
损害了球员的正常利益,球员可以向足协提出申诉。

你觉得真需要正当理由么,像鲁能的崔鹏和舜天的戈伟他们没注册的时候俱乐部给了什么理由
而且理由这玩意,如果泰达说孙可目前不符合球队战术体系,所以我们暂时不给他注册一线队。那你觉得怎样。
足协会说孙可是国脚肯定符合系统,所以一定要注册,不注册就取消资格么

zhumeng1111 发表于 2015-6-27 23:37:00

引用48楼 @Exousia 发表的:
你觉得真需要正当理由么,像鲁能的崔鹏和舜天的戈伟他们没注册的时候俱乐部给了什么理由
而且理由这玩意,如果泰达说孙可目前不符合球队战术体系,所以我们暂时不给他注册一线队。那你觉得怎样。
足协会说孙可是国脚肯定符合系统,所以一定要注册,不注册就取消资格么

我再看了一下足协官网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以及国内球员转会协议书范文,都提到了一个转会程序问题。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转会程序,以及转会协议书范文中提到“甲方或乙方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义务,使球员转会注册不成的违约责任,为转会费的200%”。
如果转会条款中有这个条款,那孙可不用担心,泰达不给孙可注册构成违约,需要赔偿2倍转会费损失。
以下是国内球员转会协议书范文。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Q4CLPPtpra9GGirGIF45F1jP6NoFnOONUg46tNylZf-LSIcqZXUHZjmBx6aY-s11LmS9XING1QD00OkKmaRAAjH0tknrhk0r0oO_2uXBr6a

那时强手 发表于 2015-6-27 23:41:00

泰达不签字盖章才怪。

无聊地潜水 发表于 2015-6-27 23:42:00

别的不提,权健这种做法先自己把资金花了,再要求换成国企下属企业的股份
瞎搞另说,脑子清楚的国企管理层怎么会答应。这就是给别人举报提供材料啊

zhumeng1111 发表于 2015-6-27 23:48:00

引用51楼 @无聊地潜水 发表的:
别的不提,权健这种做法先自己把资金花了,再要求换成国企下属企业的股份
瞎搞另说,脑子清楚的国企管理层怎么会答应。这就是给别人举报提供材料啊

也不能怪人家瞎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泰达作为国企,怎么能答应用投资换股权呢?
人家不过是提前要求执行这份协议而已。
当年申花朱三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么?又来这一套,不折腾会死么?
泰达管理层脑子肯定坏掉了,现在权健不仅仅是广告投资商的身份,而是股权期货拥有者。

无聊地潜水 发表于 2015-6-27 23:52:00

引用52楼 @zhumeng1111 发表的:

也不能怪人家瞎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泰达作为国企,怎么能答应用投资换股权呢?
人家不过是提前要求执行这份协议而已。
当年申花朱三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么?又来这一套,不折腾会死么?
泰达管理层脑子肯定坏掉了,现在权健不仅仅是广告投资商的身份,而是股权期货拥有者。

先批准的事情就没事。
做了再要求人家国企答应提前,还闹得这么大,不把人家吓死才怪
估计有个更上级的领导出来批下就好了,问题是有没有人出这个头

b4279810 发表于 2015-6-28 00:01:00

引用52楼 @zhumeng1111 发表的:

也不能怪人家瞎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泰达作为国企,怎么能答应用投资换股权呢?
人家不过是提前要求执行这份协议而已。
当年申花朱三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么?又来这一套,不折腾会死么?
泰达管理层脑子肯定坏掉了,现在权健不仅仅是广告投资商的身份,而是股权期货拥有者。

权健置换的泰达足球的股份,这个应该没大问题,股份制吗。但是如果权健想当朱骏,那估计泰达集团肯定是不干的。

Exousia 发表于 2015-6-28 00:10:00

引用49楼 @zhumeng1111 发表的:

我再看了一下足协官网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以及国内球员转会协议书范文,都提到了一个转会程序问题。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转会程序,以及转会协议书范文中提到“甲方或乙方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义务,使球员转会注册不成的违约责任,为转会费的200%”。
如果转会条款中有这个条款,那孙可不用担心,泰达不给孙可注册构成违约,需要赔偿2倍转会费损失。
以下是国内球员转会协议书范文。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Q4CLPPtpra9GGirGIF45F1jP6NoFnOONUg46tNylZf-LSIcqZXUHZjmBx6aY-s11LmS9XING1QD00OkKmaRAAjH0tknrhk0r0oO_2uXBr6a


你得弄清楚一个东西
一个叫地方足协
一个叫中国足协
地方足协的注册是指注册职业球员身份,文中提到的地方足协注册,那就是指孙可去到成为天津管辖的职业球员,
另外中超能不能上场,不是看你是不是地方注册了没有,而是看是不是给中超注册。
如果网上说舜天6600W收到了,代表开了国内转会证明,孙可已经在天津注册成职业球员了。转会通过。给不给孙可上中超,还是要看泰达的作为。
如果你说权健一口气给舜天6600W,也没弄体检和国际转会那些就算了。

StFrancesc 发表于 2015-6-28 00:51:00

引用1楼 @扣篮不算命中率 发表的:
不是有最新的留言吗跟随舜天签合同的记者爆   签字盖章的是泰达

这里就很诡异啊,是签完后泰达因为不认权健的收购计划反悔了,还是权健拿了泰达的章来签了?
如果是前者,权健签完孙可后拿孙可的6600万当筹码把收购协议撕毁逼宫?如果是后者,泰达是怎么就随便把章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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