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权健呗,这是第三方所有,至于中国足协承认与否,有没有联赛可踢,那纯粹另外回事儿,南美联赛多的是这种第三方所有的球员。
接着就是权健的活了,你是执行合同,每月分文不少,直到有下家接盘,还是耍赖不执行,等着孙可自由身转会。这是权健的选择。不过多数是找下家接盘的。少损失点就算广告费了。 权健和泰达到底什么矛盾?有人能说说吗 合同里违约条款这时候就得起作用了
引用7楼 @东方不要 发表的:
属于谁也不能属于舜天了,钱收了,货给了,各种手续齐备,出货方没有任何欺诈违约处,你说家里人嫌东西太贵反悔想退货,没门!
一旦夏窗转会期错过了,孙可半年后自由转会,舜天一分钱没有,这损失谁承担?不是耍人玩吗?
自己的事自己掰扯去,6600万已经是舜天的,谁都别想动!
不能同意更多 国区好多言论真是奇葩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引用19楼 @铁裤衩子 发表的:
足球转会不太一样的,要看球员与新球队签约完成才算转会成功。所以只要没签合同就没有违约的问题,不存在违约金,而且签合同也应该在付款前面的吧
合同已经签了,款也付了,现在问题是天津不给办转会手续罢了 引用22楼 @josesantos 发表的:
属于权健呗,这是第三方所有,至于中国足协承认与否,有没有联赛可踢,那纯粹另外回事儿,南美联赛多的是这种第三方所有的球员。
接着就是权健的活了,你是执行合同,每月分文不少,直到有下家接盘,还是耍赖不执行,等着孙可自由身转会。这是权健的选择。不过多数是找下家接盘的。少损失点就算广告费了。
国际足联已经规定不许除俱乐部意外的主体拥有球员,而且合同确实是泰达签的,钱是权健给了泰达以后才转给舜天的,因为转会费不给了由权健付给舜天,必须是泰达付给舜天,而且孙可的合同也是跟泰达签的,现在的问题就是泰达不去完成最后的转会手续 引用28楼 @一剑寒 发表的:
国际足联已经规定不许除俱乐部意外的主体拥有球员,而且合同确实是泰达签的,钱是权健给了泰达以后才转给舜天的,因为转会费不给了由权健付给舜天,必须是泰达付给舜天,而且孙可的合同也是跟泰达签的,现在的问题就是泰达不去完成最后的转会手续
据我所知,南美现在还有一大批第三方所有的球员。国际足联管得没呢么宽。上有政策,下边谁理他。 引用27楼 @一剑寒 发表的:
合同已经签了,款也付了,现在问题是天津不给办转会手续罢了
那就是妥妥的违约了....不过感觉泰达是不是要把账算在权键身上啊?不会结果是孙可去权键任职了,我擦那就搞笑了 引用29楼 @josesantos 发表的:
据我所知,南美现在还有一大批第三方所有的球员。国际足联管得没呢么宽。上有政策,下边谁理他。
足协的转会规定明文禁止第三方
引用16楼 @argylest 发表的:
比如说交了全款但由于材料不齐全无法网签?
付全款肯定有认购书之类的协议,网签只需要买方身份证号码跟名字。其他材料由卖方提供。所以不可能存在材料不齐无法网签的情况。
能不能权健找另一家中超球队,以孙可作价胸前广告,背后广告出资,不过能接这个盘的球队不多,毕竟工资太高了,而且权健没有运作球员的资格。怎么都好,不希望国家队主力半年没球踢。
今天看新闻说,权健希望孙可加盟松江,遭到拒绝。这样看来孙可的所有权属于权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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