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裁判醉酒执法属恶意中伤
北京时间5月24日,针对此前天津媒体报道的的“预备队裁判醉酒执法并错认不在场球员犯规”的新闻,中国足协新闻办发文表示,此报道完全不实,属恶意中伤。全文如下:针对天津电视台体育频道《体坛新视野》报道的“预备队裁判醉酒执法并错认不在场球员犯规”的新闻,经协会多方调查核实,该报道内容完全不实,报道带有严重倾向性、片面取证,恶意中伤正常执法的裁判员,并经其他媒体转载传播,造成了恶劣影响。我们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出于对事实真相的尊重,中国足协在报道发出后,立即对此事展开了多方取证、核实和调查,在此,小编向各位球迷朋友汇报一下调查情况:
1、根据当场比赛的比赛监督、第一助理裁判、第二助理裁判、第四官员提交的有本人签字的证明,“裁判员张龙在长春赛区没有饮酒行为,当天在比赛场地未闻到酒气”;经核查,“裁判员醉酒执法”属于无中生有的恶意中伤;
2、根据多方核实调查显示,裁判员张龙在场上判罚天津亿利16号郭毅在罚球区手球犯规并判罚点球,同队15号聊博超上前与裁判员理论,随后裁判张龙向15号聊博超对裁判判罚不满的行为给予黄牌警告。在裁判组提交的赛后报告中标明是16号手球犯规、15号得到黄牌警告,现场视频也记录了这一完整过程,且视频中从未出现聊博超声称的裁判张龙判罚“26号曹阳犯规”这一情况。
同时,球员聊博超不仅在场上表达对裁判判罚的不满,并在赛后接受电视台采访时针对裁判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这一情况已提交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理。
足协新闻办于本周二下午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已进行了初步情况说明,相关媒体进行了跟进调查报道,也确认了相关事实与此前报道完全不符。
在此,小编想说,请媒体朋友恪守公正求实的职业底线,对足球工作进行客观监督。共同珍惜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多传播正能量足球故事,为赛场的精彩喝彩,而不是为点击率制造“爆点”,放大“矛盾”,误导球迷。足协新闻办也始终在努力构建正常的沟通渠道,欢迎媒体朋友们进行交流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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