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特的烦恼 发表于 2016-12-6 19:26:15

如何理解规则?论规则之于足球是什么意义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出自距今2300年前的《孟子》,而《孟子》中原话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字面意思为如果不能用规和矩(画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规”相当于圆规,“矩”相当于曲尺)的话,就不能制作出方形和圆形的物品,其内在强调规则对于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如果不遵守规则将一事无成。
从2300年前到今天,我们的祖先得出的理论仍旧适用于整个社会,在足球世界中也是如此。绿茵场正因为有合理的规则,才能使比赛既精彩又能按照制度处理各种争议,如果没有规则,抱摔、阻挡、双脚飞铲等暴力行为就会充斥着球场。社会中法律,球场中有规则,裁判就是法官,裁判按照裁判手册上的条例去判定场上的情况,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但是道理简单是一回事,真正怎么理解规则,怎么运用规则可是另一回事,要不然现在的律师怎么那么值钱。对于规则,不只是裁判,足协、媒体、球迷都要有着一定的了解,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足球世界的规则。当然我们不是聊各种具体的规则,具体的规则大家查百科就可以,今天我们聊的是如何理解规则?规则与其周围的事物有什么联系?规则对于足球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意义。规则的演变代表足球的进步英国诗人丁尼生曾经说过:“这个伟大的世界永远旋转,不断地改变陈规。”是啊,人类从远古到现代不断的进步,不就是体现在我们每时每刻反思自己,打破旧的秩序,建立新的规则,舍弃愚昧的陈规,保留宝贵的遗产,开拓崭新的思想吗,就如有人在地铁上吃东西,气味影响大家,那我们就设立规则不允许任何人在地铁上饮食,合情合理。
足球发展到现在,我们可以将其发展进步的历史看作规则的演变史。1863年10月26日,一群热爱足球的人在伦敦制定了13条比赛规则,其中包括上场人数为11人、禁止用手触球(包括守门员)等等,现代足球也油然而生。有了初步的规则,球员们知道在场上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裁判也有一个统一的准则去判定场上局面;有了规则的基础,教练也能制定战术来适应规则。
但足球需要发展,规则也需要发展。原始的足球经常会出现“九锋一卫”的阵型,双方得到球后都是一个大脚找前锋,没有中场的传导,完全失去足球应有的观赏性。为了抑制这种现象,足球史上产生了最具划时代意义的规则——越位规则。最早的越位规定进攻球员前面只剩两人时,即算作越位,但这种规则抑制了球队进攻的积极性,很多球队选择保守足球。在经历“极左极右”之后,1925年,越位规则正式被修改成如今的大体规则。另外点球规则也是在发现在禁区内有恶意犯规的情况下,被犯规方没有得到公正对待时应运而生的,点球的目的就是给故意在禁区内阻碍正常进攻的行为以相应的处罚。这些规则的产生都是相对应绿茵场上所发生的问题。
因此规则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足球的进步,每一项规则的改变都为了让足球本身更精彩、更合理。现代足球的规则已经趋于一个非常合理的阶段,但仍旧有讨论的问题,例如是否取消“客场进球多晋级”,是否取消禁区内“红牌+点球”的惩罚等等,规则只要有可改变的地方,足球就有可进步的空间。犯规该如何界定足球场上,裁判总是承受着很大压力,一方面双方高程度的对抗总会产生一些激烈的碰撞,尽管裁判是专业的,但这些场面对于他们来讲也不是很好判断的,另一方面裁判只要做出令一方不满的判罚就会遇到来自球员、球迷和媒体的压力。但裁判还是要应对好这些情况,如果应对呢?他们只有根据球员的动作,依照规则作出判断。什么叫“只有根据球员的动作”?举个例子,如果我在带球,有人跑过来突然故意撞我,结果我保持好重心没倒地,他却倒地了,谁犯规?当然是撞我的人犯规,尽管他倒地,但是他做出犯规动作,与我完全无关。虽然例子有些夸张,但道理却是显而易见的,裁判应根据球员的动作做出判罚,而不是看最终的动作产生的效果。
2012-13赛季欧冠1/8决赛曼联与皇马的世纪对决进入到白热化阶段,此时曼联总比分2比1领先,形势大好,但在第55分钟谁也没想到的转折点来临了,纳尼跳起停球时踢到同样争抢皮球的阿贝罗亚的胸口上,相信这个场面被很多人铭记,主裁判卡基尔直接出示红牌将其罚下,场上的形势也因此逆转。这张红牌也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在当时很多人包括小编在内都觉得此球量刑过重,不应该直接出示红牌,从回放镜头可以看到纳尼眼睛一直盯着球,并没有看到冲上来的阿贝罗亚,显然纳尼想要停球球却不慎踹到同样像争抢此球的阿贝罗亚。
但按规则讲,此球红牌没有问题,因为不管纳尼是什么想法、看没看到人,他的脚都是直接踹到对方胸口,属于恶劣犯规。卡基尔赛后也解释:“向纳尼出示红牌是正确的,他当时的动作极具危害,这种危险动作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可能有些人会说我的判罚过于严厉,真有人这么想的话我认为那是因为他并不真正了解足球的规则。”于情,纳尼确实有些委屈,但这就是规则,如果规则中参入人情,那么即便故意的恶劣犯规也会有不同的托辞。
我们常常指责英格兰的裁判“眼瞎”。的确,有些时候他们的尺度过于宽松,有些在其他联赛中不允许的犯规在英超被认为是合理的,而且这些英格兰裁判还时常出现错判、漏判点球等“眼瞎”情况。不过英超裁判“眼瞎”并不代表不按规则走,相反英超裁判是非常尊重规则的。
11-12赛季英格兰足总杯曼市双雄狭路相逢,与之前的1比6截然相反,曼联在上半场就取得3球领先,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主裁判弗伊在孔帕尼的一次铲断中直接出示红牌将其罚下!但是图中纳尼躲过了这次铲球,孔帕尼的动作直接铲到球,并铲倒纳尼,那为何弗伊还是掏出红牌呢?原因在于规则中不允许出现双脚离地飞铲对手的情况,一旦出现,立即红牌。我们看孔帕尼的动作完全属于这一范畴,尽管他没有直接伤害到纳尼,但这种动作是命令禁止的,像这种危险动作这次没有伤害到他人,不保证下次不出现事故,所以主裁判弗伊的判罚合乎规则,没有问题。而在昨天曼联的比赛中,罗霍上半场的动作与孔帕尼一模一样,但主裁判却只给出一张黄牌,不符合规则。
通过上述两个例子,大家应该清楚判断一名球员是否犯规,不应该看他的动作造成什么后果,他有着什么样的想法等等,而是只根据球员的动作,依照规则作出判断。所以说足球规则既复杂又简单,复杂在与足球场上千变万化,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则,而简单在于你只需要考虑规则就可以了。
规则与舆论、民意足球是世界第一运动,球迷数量也是世界第一,就中国来说,虽然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但说起码有1亿人关注着足球这项运动应该不过分。这么多球迷如果造成一个统一的民意或者舆论,其力量非常大。但舆论是不稳定的,有时正确有时错误,那么制衡舆论、民意的事物是什么?只有规则!中国足协经常在舆论的风浪尖上,球迷们总是指责足协不作为、昏招频出,其实这些倒是其次,哪个国家的足协是完美的呢,又有哪个足协做出的每一件事都会令所有人满意?真正重要的是足协是否按照规则,不看其他因素,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个人、每件事,而在这件事上足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5年中超泰达主场对阵上港,郭浩背后上抢孔卡时踩踏到其脚后跟,导致孔卡提前离场(孔卡第二场比赛即复出),而在比赛结束后,上海媒体纷纷对郭浩口诛笔伐,再加上反应强烈的球迷,导致足协决定对郭浩采取“禁赛两场+罚款”的处罚。而这件事该如何看待呢,我们暂且不论禁赛两场场的惩罚重不重,其实足协处罚郭浩本身没有问题,毕竟郭浩的动作是规则不允许的(主裁当时出示黄牌),但问题在于足协并不是第一时间想要处罚郭浩,而是在可怕的舆论面前才做出此处罚,那么你把球员处罚条例视作什么?
一年后,上港主场迎战富力,这次是孔卡在与富力小将王佳楠的争抢中背后飞铲,导致王佳楠韧带撕裂,赛季报销。好,我们先将王佳楠的伤势情况放到一边,就说孔卡的这个动作可是比郭浩有过之而无不及吧,但当值裁判并没有做出任何表示。那么按规则来说,这类危险动作应该受到追加处罚,但这次媒体们没有费大量笔墨,球迷们也没有太愤慨,足协也没有受到什么舆论压力,从而并没有做出任何有关这次事件的表态或者处罚。
这就有些荒唐了吧!难道被犯规的是93年小将不是巴甲MVP,就熟视无睹?难道足协的处罚条例只是舆论的附属品?舆论大就拿来用,舆论小就随手扔到一边,那还有什么公正平等!小编并不是针对孔卡和某些媒体,孔卡的动作有些大,不代表他的品行不好,媒体也有自己评不评论的权利,这两件事真正没有按规则走的只有足协。
当然足协还是在进步的,他们也时刻在反思自己。本赛季著名的上海德比出现了登巴巴不幸断腿的情况,理智看,孙祥的动作与“恶意动作”无关,登巴巴的腿正好别在孙祥的两腿之间造成不幸,其实足球场上这样的不幸是难免的,孙祥也坦言自己绝非故意伤害登巴巴,但赛后球迷们还是对孙祥口诛笔伐,甚至说出“孙祥必须被终身禁赛”类似的话。面对这种情况,足协保持清醒的头脑,他们处罚了蔡慧康(故意踩踏莫雷诺)和汪家捷(脚踹休息室的门),没有处罚孙祥。足协这次没有受到“民意”的干扰,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舆论和民意是把双刃剑,正确的舆论可以对某件事起监督作用,但错误的舆论可以造成很可怕的伤害,在严重的舆论氛围内,人们可以不顾规则,甚至颠倒黑白。如果无限膨胀的民意就是对的,大家赞成的事都是对的,那么大家用语言暴力、肢体暴力也就顺其自然了,开什么玩笑!
规则是否可以掺入人情规则和人情,这似乎是一对反义词,在我们平常的生活工作中,常常会有拖人办事的人情世故,而这种人情大多数情况都要违背各种各样的规则,在中国尤甚。那么裁判是否可以将人情带到绿茵场上呢,答案当然是不能。有些裁判为了不得罪两边的球员和球迷,在判罚时尽量“找平衡”,这次判罚犯规引起主队不满,下次主队犯规时就得过且过,类似的判罚是在亵渎规则。
在这两年的中国足球圈,马宁已经成为一个耳熟名详的裁判,虽然马宁有时的判罚属于“眼瞎”行为,但他一直遵守着规则,不会掺入任何人情,就如去年的上海德比,他依次罚下3名申花球员,不过根据实际情况,这3张红牌没有大问题,你可以说马宁有些严厉,但马宁是严格按照规则判罚的,他没有考虑申花少打一人后的情况,也没有考虑申花球员的感受,因为他就不应该考虑除规则外的因素。
当然也有一些反例,南非世界杯决赛上德容飞踹阿隆索的画面已经成为“经典”,但这种“经典”是不光彩的,当值主裁韦伯为了双方的平衡,只对德容出示黄牌,这明显是不合乎规则的。
规则能不能活用前文小编强调规则的重要性,但说到底规则就是一本书,场上的形势还需要主裁判来判断。裁判是人不是机器,场上各种各样的情况不能只用一本规则来定死,规则只是底线,是裁判用来判断局势的法律。像球场上快发任意球、角球偷罚战术都是合理的,还有近来哥伦比亚国民竞技队让出冠军一事也体现了人间可贵的情感,这也是国民竞技队的权利。正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在规则允许内或者没有禁止的情况下,你就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当然在规则上还有道德问题。最近RB莱比锡的一绝突起令人刮目相看,但他们在德国却不招其他球迷待见,原因在于RB莱比锡一些异于常人的做法,例如在队名中插入“RB”这样具有广告性质的字眼、不尊重“50+1”规则等等,但RB莱比锡也有着自己的解释,他们解释“RB”为“RasenBallsport”,意为“草地足球”,同样“50+1”规则禁止一名投资者持有一家球会49%以上的股份,RB莱比锡表面上也没有违反。
但实际上,谁看见“RB”这两个字都会想起“RedBull”红牛,而对于“50+1”,俱乐部高层设置1000欧元的会费门槛,因此俱乐部只有17名球迷会员,这意味着俱乐部的权力几乎落入投资商的手中。所以其他球队的球迷不满也就不奇怪了,因为这是在钻规则的空子。不过RB莱比锡就应该被严词指责吗?毕竟他们没有违反德甲联盟的规定,真正应该被指责的是德甲联盟的规则本身。正是由于规则不严谨,才会引起这么多争议,所以想要消除争议,就需要提高规则的严谨性来获取进步。
足球与政治政治是每个人、每个地区、每个国家需要面对的问题,我们常说足球是和平年代的战争,球队往往代表一个地区的荣誉,而两个地区较量当然会产生一些对立情绪,但大家都不希望将政治问题带入到这种对立情绪中,足球场中没有政治。
了解西班牙历史的人多少会清楚加泰罗尼亚与西班牙之间的关系,我们都知道加泰罗尼亚想独立,不少巴萨球迷也希望独立,他们经常会把各种加泰独立的旗帜带入诺坎普,会在赛前喊有关独立的口号,但每次这些举动出现都会招致欧足联对于巴萨的处罚。我们要清楚欧足联处罚的是什么?是加泰罗尼亚想要独立错没错吗,当然不是,欧足联才不管你独不独立,事实上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欧足联处罚的是巴萨球迷将政治带入球场,因为欧足联不允许把政治问题和足球联系在一起。巴萨球迷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上街游行、政府门前示威都可以,但足球场中不允许你有这种权利。
但政治问题确实比较大,有些事情属于“灰色地带”,无法确切定义。例如近日FIFA禁止英苏两队在英国国殇日佩戴罂粟花臂章,这引起了广泛争议,在国殇日佩戴罂粟花的传统在英国由来已久,目的是纪念在战争中牺牲的军人与平民,不过FIFA就认为这属于政治范畴,但与上述加泰独立事件不同,罂粟花并不会引起什么政治争议,英国前首相卡梅伦就曾表达过不满,所以这就需要规则进而明确地定义政治问题的范畴,从而进步。
争论过后朋友们,我们不是神,我们不过是感情用事、不断犯错的再渺小不过的生物而已,同是这样的凡人,我们能够判决别人吗?当然不能,因此规则代替我们来做判决,同时这也是足球经过漫长的发展来而得出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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