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辱骂裁判,辽足官员被禁赛四场加罚款两万元
今天下午,中国足协宣布了对辽宁宏运官员袁哲的处罚决定。袁哲因在9月14日辽足和国安的比赛中,辱骂裁判员,被足协处罚禁止进入比赛替补席4场,同时罚款20000元人民币。处罚决定如下,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6年9月14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161场,辽宁足球俱乐部沈阳宏运队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国安乐视队的比赛在沈阳铁西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组的报告及当事人书面说明等,比赛进行至90分钟时,辽宁足球俱乐部沈阳宏运队官员袁哲辱骂裁判员,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5条、第46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辽宁足球俱乐部沈阳宏运队官员袁哲进入2016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比赛替补席4场;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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