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提交球员名单,河北华夏幸福被罚两万元
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因在9月17日中超第25轮,客场挑战延边富德的比赛前,未能按时提交上场球员名单。在今日被足协通报批评,并同时罚款20000元人民币。处罚决定如下,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6年9月17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200场,延边富德足球俱乐部队与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延吉人民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俱乐部的书面说明等,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队未能按时提交上场球员名单,影响了正常的竞赛运行秩序。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01条、第12条,以及《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第27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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