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踹休息室大门,居吕姆被足协警告加罚款一万元
在9月17日中超第25轮,河北华夏幸福客场挑战延边富德的比赛中,华夏幸福外援居吕姆因为吃到第二张黄牌被罚下场。在被罚下场之后,居吕姆在进休息室前怒踹大门,并且还不小心滑到在地。针对居吕姆怒踹休息室大门的做法,中国足协今天公布了对他的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如下,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6年9月17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200场,延边富德足球俱乐部队与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延吉人民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的报告,现场视频、照片以及当事人、有关俱乐部书面说明等,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居吕姆在回休息室时损坏体育场设施,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01条、第12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居吕姆予以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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